個體生命從呱呱墜地那一刻起,生活的意義便與生俱來。哪怕是一個小小的嬰孩,他也會努力地想弄清楚自己的力量和身處何種環境,他想知道周圍環境於他的利弊。兒童在五歲之前,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固有的行為模式。他知道用他的方式來應對遇到的一切事情,他會表現出他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是他個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概念。此後,在這個恆定的概念中,他會以自我的眼光判定社會,關注世界,一切都會放進他那個兒童時期形成的概念裡解讀。其實,兒童時期的生活經驗實際上就是沒有社會經驗,他根本弄不清楚何為社會經驗,因此,需要有一個最初的詮釋,以便他逐漸形成對生活意義的解讀。
這個對生活意義的解讀,對一個孩子來說,或許謬誤百出,他所採取的處理方式屢遭挫折,錯的一塌糊塗,但他仍會執迷不悟。修正這一點只有當他們重新審視錯誤的源頭,並加以改正,他的生活意義才會煥然一新。還有一種情況,犯錯帶來的嚴重後果會迫使他修正自己的認識,自我完善。如果缺少失敗這一環,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他會繼續陷在錯誤的泥淖中,直到不可救藥。一般而言,人不會主動自我審視,他調整生活方式最有效的方法是接受心理學人士的指導,藉助心理學家的幫助,發現最初的謬誤,從源頭上更正,重新發現正確的生活意義。
我們可以設想幾個不同的童年情景來詮釋這一點。童年情景對不同的兒童有大相徑庭的意義。假如一個人在他童年時期遭遇到不幸,他會用盡心機,想方設法擺脫困境。“幸,好;不幸,則更好。”不幸的經歷使他產生積極的生活態度,“我一定要改變自己的狀況,爭取美好的未來,我的孩子一定要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
而有的孩子則憤憤不平,他以仇恨的眼光看待比他境遇好的兒童,“老天不公,人家憑什麼就能享有那麼好的環境,而我卻不能。既然老天待我殘忍,憑什麼我要對別人慈悲。”
或許有的父母會告訴自己的孩子:“我的童年充滿苦難、艱辛、飢餓,什麼苦頭都吃過,為什麼你就不能吃苦?”
還有人則認為:“我的童年苦不堪言,我做什麼錯事都應該被原諒,因為我有個不幸的童年。”
還有人則又是另一番感受。在每一個個案中,都可以窺見他們對生活意義的理解,他們的表現明明白白地宣告了作為個體的不同行為。如果他們的思想不能從根本上得到改變,他們的行為模式將會沿著這個軌跡走到底。
一個人的經歷並不一定就能左右人生的成敗,這個觀點是個體心理學與決定論的不同之處。一個人的經歷對其一生的命運雖沒有決定性作用,但對人的命運卻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某種特殊的經歷會對人帶來衝擊,留下深深的烙印,稱為“創傷”。但決定人生的不是有創傷的經驗,而是賦予經驗的意義。如果我們將某種特殊經歷作為未來人生的基礎,那麼這一步就已經誤入歧途了。環境因素不能決定生命的意義,但我們可以透過解讀自己的人生狀況決定命運。
然而,童年時期的某種境遇,常常會使人對未來的人生產生誤讀,我們可以從大部分失敗者身上看到這一點,他們在童年時期飽受疾病折磨,或是貧困,或是生理缺陷,他們在這些痛苦中度過了他們的童年時代。因此,他們很難感受到社會責任之類的意義,他們不懂得生活的意義在於對社會做出貢獻。除非有人也有過相似的苦難童年,並能以自己的經歷開導他,引導他步入正確的認識軌道,引導他將關注自己的不行轉移到關注他人的不幸,否則,他一生都離不開以自我為中心的圈子。現實社會對他們另眼相待,他們承受著他人輕蔑的眼光和嘲笑,他們由於受到排擠和歧視,產生自卑心理,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性格孤僻內向。他們因為受到社會的侮辱而喪失了對成為社會一員的期待,與整個社會格格不入。
那些有生理缺陷的兒童的日常生活受到限制,有的甚至缺乏自理能力。目前,科學在這一分支上已經站穩了腳跟,並取得了不可小覷的成就,但我對它的發展方向產生了擔憂,如果我們在偏離了良好願望的方向上繼續走下去,將來會難以逆轉。我在盡最大努力克服這一偏差,不能將一個人的失敗單純地歸咎於他們身體上的缺陷,歸咎為他們的生理內分泌出現了失調。生理缺陷並不是一個人心理缺陷的唯一原因,而內分泌失調也不會對兩個兒童產生相同的效應。有一個現象耐人尋味:有些存在嚴重生理缺陷的兒童在克服自身障礙的同時,可以激發出內在的巨大潛能,成為優秀的人才。
由此可見,個體心理學並不是優生優育的倡導者。我們看到,有很多先天有生理缺陷的人超越了常人的預料,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成為某一時代的傑出人才,成為人類文明的巨大貢獻者。雖然他們一生飽受病魔困擾,甚至英年早逝,但他們總是以積極的人生態度與不幸抗衡,不屈不撓,直至成為強者。人類的很多偉大發明,都有他們的業績,他們都是創造者的一份子,他們的貢獻功不可沒。如果僅憑對一個人生理上的觀察,很難判斷其心理發展的趨向,很難說他的心理發展到底是變好還是變壞。迄今為止,大部分身患先天疾病或內分泌失調的兒童,基本上沒有接受過系統的訓練。無人能夠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潛入自我封閉的內心,越走越遠,直到滑入不可救藥的深淵。由此,不難判斷那些幼年遭遇生理困境的孩子,由於他們對自己的缺陷無能為力,直接導致了他們後來的人生失敗。
家長對孩子過分溺愛是一大禍根,這是孩子歪曲生活意義的土壤。那些生在“蜜糖罐”的孩子,會自我膨脹,他們的一切願望都是金科玉律,眾星拱月的感覺使他們有呼風喚雨的野心,只要自己一發聲,所有要求動動嘴就可以辦到,無須經過自己的努力。然而,當有一天,他們從眾人矚目的焦點滑落,他們的位置被他人取代,這對他們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般的災難,他們無法容忍特權的變更,他們與周圍的人為敵,認為所有人都欠他們的,他們遭到了世界的背叛。所有事物在他們眼裡都是障礙,沒有哪一樣他們看得順眼,他們在生活中習慣於支配,習慣於索取而沒有付出。他們根本不懂得如何應對生活中的一切問題,因為他們過去遇到問題都是別人代勞解決,百般溺愛使他們喪失了獨立性,使他們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他們的心中只有他們自己,根本不知道與人相處的益處,根本不懂得與人合作的必要性,過去的環境把他們寵壞了,現在遇到問題,他們唯一的想法就是求助於他人,他們固執地認為,改變這種境遇的唯一出路在於奪回失去的位置,重新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如果他們再次成為人們心中與眾不同的人,他們的境況將會逆轉。
有過受寵經歷的孩子成年後,相當一部分可以定義為社會的危險分子,這一點毫無懸念。他們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包藏著恩將仇報的陰暗心理,不管他們表面多麼“媚世”,私下裡卻喜歡專門尋隙攻訐別人,並樂此不疲。如果有一項任務需要他們與人合作完成,他們心中根本沒有團隊協作的概念,不是不服從,就是公然反抗。如果他們沒有得到別人的關愛和呵護,便會把事情往極端方面推去,認為人人都是敵人,都在背後算計他們。這種思想使他們根本不可能與人為善,只要一有機會,便帶著報復心理打擊別人。他們的處事方式如果遭到異議,便把別人拒絕接受他們的行為看成是世界容不下他們,認為人人都在與他們作對,他們毫不在意樹敵甚多,如果要對他們進行處罰,那等於隔靴搔癢,起不到任何作用。這樣的問題兒童所表現出來的處事方式,無論公然暴力復仇,還是以惡報善,無一例外可以追溯到一個根源——那就是他們對生活的理解從一開始起就是錯的。儘管有人在不同時期可以採用不同的方式見機行事,但他們頭腦中根深蒂固的觀念並未動搖,生活的意義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他們認為自己永遠都是“第一”,是至尊無上的重要人物,只求索取,而不講奉獻。如果他們這種觀念得不到糾正,他們的人生態度將會使他們產生錯誤的行為。
冷落的殺傷力巨大,被忽視的兒童可以列為第三種“問題兒童”。這樣的兒童對愛與合作極其陌生,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從那個渠道接觸到此類積極的因素,他們根本不曉得愛與合作是個什麼東西,當然無從談起樹立關係和互助的概念了。由此,我們可以想象,如果生活中出現了問題,遇到了麻煩事,他們都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難處,把困難看得難以逾越。他們不懂得爭取他人的幫助,他們總是低估自己與人溝通的能力,不相信他人的善意和誠懇,他更想不到幫助他人可以贏得他人的尊重和愛戴。在他們眼中,世界是冷漠的,毫無友情可言,他們曾經遇到的冷落使他們對任何事物抱一成不變的態度。
事實上,無論何種經驗都不能取代奉獻和無私的影響力。孩子的生命之初最渴望的是安全感,他要努力地尋求依賴物件,而父母就是這個角色的最佳人選。一個母親生下孩子後,她首先想到的是讓孩子從一出生時就有安全感,而她就是孩子的依賴。父母要盡其責任,讓孩子體會信任,學會欣賞他人的價值,並逐步擴大到世間的所有事物。父母要給孩子營造一個有信任感的環境,如果孩子不能對周圍的事物產生興趣,沒有與人合作互助的感受,這個孩子將會出現人格障礙。他今後將很難關注社會,很難建立與他人的夥伴關係。當然,與人合作的能力人人都有,但很脆弱,這項能力取決於後天的培養,否則根本無法體現。
如果我們把眼光放在一個被人冷落、不受歡迎的孩子身上,我們會看到這樣的事實:他腦海裡完全沒有與人合作的意識,他就像生活在一座孤島上,與世隔絕。他沒有溝通交流之類的技巧,因為它完全沒有嘗試過互助互愛、幫助他人與人共存。前面提到過,這樣的生活毫無意義,難逃孤獨。假如一個孩子在他的嬰兒時期有絕對的安全感,說明他得到了充盈的關愛和照顧。現在,我們來看看那些完全被忽視或者在某些方面被忽視的孩子。被忽視的兒童就是那些從未體驗過一個真正值得信賴的他人的兒童,這是一個很悲痛的事實,在我們的文明中,孤兒或私生子的人生都充滿失敗的經歷,他們被忽視的經歷使他們淪為失敗者的機率很大。
綜上所述,生理缺陷、溺愛和被忽視,有這三種經歷之一的孩子,很容易陷入生活的誤區,導致他們對生活做出錯誤的解讀。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人,無一例外都非常需要藉助外力的幫助,才能修正他們的人生觀,找到正確的處理問題的行為方式。他們唯一的辦法是依賴幫助,獲得對生命的更好的理解。確切地說,如果真正地關心他們,給予他們相關的訓練和幫助,我們就可以從細微之處發現,他們表露出來的一言一行,都對生命賦予了全新的意義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