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家長都遭遇過這樣的場景,孩子在學校時不時地受到一些同學的欺負,回到家後還不太敢給父母說,只有等到父母問他後,才支支吾吾說出來。
為此,不少家長很苦惱,問我要不要教孩子把拳頭打回去,讓孩子以同樣的方式回擊別人,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也就是別人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別人。
其實,父母出現這樣的情緒是非常正常的表現,畢竟每個孩子都是自己的心頭肉,沒有哪一個父母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別人的欺負,正所謂,打在孩子身上,疼在父母心裡。
面對這種情形,到底應該怎麼教孩子去處理?我的主張是不宜採取暴力的手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而應該有理、有利、有節地慎重對待。
首先,我之所以不主張採取暴力手段,是因為這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很有可能演變成一種惡性鬥毆事件,不僅會給雙方帶來傷害,而且也會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受到學校處理。
為什麼這樣說,一方面孩子不像成年人,考慮問題往往比較簡單,對自己行為的後果可能會帶來的危害往往不知道輕重,在這種情形下任何的意外傷害都可能發生。
另一方面如果讓孩子採取暴力的手段,那麼原本自己有理的一件事情,卻因為沒有透過正當的程式進行處置,而也變得無理起來,那麼最終孩子也會為自己的行為受到相應的處罰。
最後一點,如果面對欺負,就立馬教會孩子去還擊,對於培養孩子遇事冷靜處理的心理和與人為善的性格都是不利的,無益於孩子將來走向社會的人生成長。
或許有的家長會說,我們也採取了正當的維權程式,同老師家長都溝通了,但沒有效果,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被迫手段,而且這樣肯定也會給對方以威懾,讓他不再敢得寸進尺。
當然,溝通之後沒有效果的事情肯定是存在的,但採取暴力就一定能達到威懾的效果嗎。我看也不一定,因為有些孩子之所以欺負同學,是因為活潑好動性格所致,並非本身有多壞。
那麼,如何教會孩子處置這種事情?我有三點建議:一是作為家長,要持續加強與老師和對方家長的溝通交流,儘量讓老師和家長能夠加強管控。
二是作為家長要告訴孩子,如果有同學反覆欺負他,一方面要避開,另一方面要與同學正面溝通,告訴對方,這是最後一次,如果再這樣,就不再跟他是同學關係,讓同學知曉利害。
三是如果前面兩個方法都用了,還是沒有效果,作為家長可以直接出面,找到那個孩子,當面問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告訴他如果再這樣做,家長將會以同樣的方式回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