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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四歲,能讓梨”孔融讓梨的故事可謂家喻戶曉,也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當孩子不懂謙讓時,很多時候我們會拿這個故事教育孩子。書中說四歲的孔融便知道讓梨。只是不清楚當時孔融是四周歲還是虛歲?不過按照中國傳統文化年齡大多以虛歲記錄,如果當時的小孔融穿越回到現代,也只是一個剛上幼兒園小班的小寶寶。這樣和我家剛剛上幼兒園的寶寶比較起來還真是懂事很多。

我家寶寶在3歲左右時對自己喜歡的東西有很強的佔有慾,遇到她喜歡吃的零食如果她不想給別人,她會自己找藉口說“這個不好吃,或者這個多甜呀”,但是她自己會把著吃,如果吃到一半覺得不好吃,她才會讓給別人。遇到自己喜歡玩的玩具,乾脆會說“這是我的!你不許摸!”有的時候甚至我這個一直陪伴她成長的親媽都不給分享。

孩子在剛開始出現這樣的舉動時我也很驚訝,甚至有些失落,覺得是自己的教育出現了問題,是給孩子的不夠多。擔心這樣的娃以後長大會沒有出息。因而為此產生了一些焦慮。

01

在第一輪實驗中,每名參與實驗的兒童獲得一份糖果,他面臨的兩種選擇是:將糖果全部留給自己,或者與另一名兒童平分。

在第二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得三份糖果,面臨的選擇是:把兩份糖果分給另一名兒童、自己留一份,或者與另一名兒童平分。

在第三輪實驗中,每名兒童獲得兩份糖果,面臨的選擇是:把糖果全部留給自己,或者與他人各得一份。三輪實驗後結果是這樣的:3—4歲兒童普遍具有“利己”的傾向,不會考慮其他孩子的利益;5—6歲的兒童表現相差不大;但7—8歲的兒童的表現則完全不同。

由此,恩斯特得出這樣的結論:3—4歲兒童普遍具有“利己”的傾向,不會考慮其他孩子的利益;5—6歲的兒童表現相差不大,但7—8歲的兒童的表現則完全不同,所以說,3—4歲的兒童通常是最自私的,要懂得與人分享一般要到七八歲。透過恩斯特的這個實驗,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啟示,教三四歲的孩子學習分享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基本上你苦口婆心說了一大推道理,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是聽不進去的。

02

《荀子·性惡》有言:“今人之性,固無禮義,故強學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禮義,故思慮而求知之也。然則性而已,則人無禮義,不知禮義。人無禮義則亂,不知禮義則悖。”荀子的“性惡說” 並非是反道德,而是認為這是一種利己之心, 同時從惡中能產生“善”。

有人認為人在未出母腹中時是善良的,一旦出了母腹便帶著罪性,即人一出生便有“罪”,這個罪並不是觸犯了國家法律,而是人性的一種自私,孩子本性中是自私的,也可以說人生下來都帶著自私,是"惡”的。這種自私是人人都有的,從剛出生的孩子到七八十歲的老人,人人都避免不了的私慾。這正是我們應該正視的人的本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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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我們不如充分允許孩子的“自私”,讓他們在屬於自己的地盤中滿足他們短暫的“佔有慾”,實際上多數孩子只是對喜歡的物品有很短時間的把控,在滿足他們之後,就會分享出來,恩斯特教授的小實驗也證明了等他們過了這個年齡段,孩子便在分享的氛圍中會逐漸學會懂得分享。相反那些小時候沒有得到滿足的孩子,在日後的生活中反而更容易出現強烈的“佔有慾”。

現代教育很多灌輸的是“贏在起跑線上”,所以有時候當我們發現孩子的行為不正確或者不符合大眾標準時,我們有時候不去思考孩子為什麼那樣做,我們本能的想去阻止,可能是為了自己的面子,不想自己的孩子輸給別人家的孩子,但是我們往往會忽視孩子的生理特點,3-4歲的孩子不懂分享,並不是自私,不能一下子給孩子扣上“摳門”“自私”的帽子,教育孩子首先必須站在在符合孩子生理特點的基礎上,盲目的拔苗助長只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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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犯罪心理及青少年心理專家李玫瑾教授也說: 3-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對於孩子的錯誤,家長要站在孩子的角度,首先思考孩子的動機。如果動機沒有問題,家長沒有必要過多的干預。

培養好性格勝過糾正壞行為,好的性格會伴隨孩子的一生。

性格的培養有很多方面,最重要的是讓孩子在一個有愛的環境成長,因為家庭環境社會環境不同,所以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也會有各種好與不好,成長過程會有很多問題出現,雖然老話說:三歲看大,七歲看老,但是作為父母我們不能急於求成,在正確教育引導同時,更應該用愛默默守護孩子成長。

愛是什麼,更多的時候是長久地包容,當孩子成才初期塑造了一個樂觀向上有愛的性格,即使偶爾出現行為上的錯誤,也能很快改正。畢竟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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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讓孩子早點睡的實用妙招,家長必看!
  • 還在跟著孩子屁股後面催這催那?放過自己,成長的過程需有張有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