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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愛給人起外號,有的成年人也喜歡給人起外號。那為什麼要給別人起外號?

起外號是不尊重他人的表現,而對於小孩子來說,尊重不尊重無所謂,他們沒有那麼強烈的自尊心,起了外號反而有利於記憶,有利於團結。小孩子本身記性不是很好,要想記住每個孩子文縐縐的姓名並不容易,甚至根本不可能。一群孩子在一塊玩的時候,小孩子會給每個孩子做標記,胖一點的男孩子就叫小胖,胖一點的女孩子就叫胖妞兒,鼻子大的就叫大鼻兒,眼睛小的就叫小眼兒,戴眼鏡兒的就叫眼鏡兒,頭髮發黃的就叫黃毛兒,如此類推,每個孩子都會獲得一個外號,便於記憶。也就是說,外號兒有著明顯的個人特徵,雖然有時候這種個人特徵並不明顯,但為了和其他孩子區分開來,還是要強調一下外號特徵的。還有的孩子本身就有小名,比如叫二狗的,小孩兒們就會叫他二狗,他當然立刻就答應了。一群孩子互叫外號,也就認了,不認的就沒法玩到一塊去。為了在一起玩,都承認自己的外號,誰也不當真。可是,有的外號卻一直叫到了那個人承認,甚至被人叫了一輩子,他也就默認了。

外號是被傳統文化所承認的,體現在起小名的傳統上。家裡人喜歡給孩子起小名,起的小名越髒越爛就越成人。起小名還不能以別的人名為小名,而是要以身邊的動植物命名。那意思是,小孩兒魂魄和肉體結合還不緊密,說不定哪一天就被小鬼兒叫走了,起了小名,小鬼再叫的時候,以為那是孩子小名所指代的東西,也就叫不走孩子魂魄了。於是孩子們的小名兒就新鮮出爐了,有叫二狗的,當然也有叫二驢的,還有叫蛆和蛄蛹的,算是一種特有的文化特徵了。

小孩兒不是成人,不能總是讓人叫他們的大名,那樣會把他們叫成大人的,甚至默許他們和大人平起平坐,也就失掉了大人的尊嚴。說白了就是,不能讓小孩子和大人具有同樣的身份等級,更不能讓他們對大人隨意開玩笑,隨意叫姓名,而是要依照輩分關係,叫大人叔叔、大伯、嬸子、大娘、爺爺、奶奶什麼的。小孩兒叫大人尊稱,大人叫小孩兒就不用尊稱,而是直接叫小名。有一個奶奶叫自家孫子二狗子,非常隨意,就好像真的叫自家養的狗一樣,算是把輩分關係貫徹執行到底了。大人對小孩兒的壓制和不尊重從叫小孩兒小名兒上看出來,雖然有些蔑稱的意思,但可以壓制孩子自傲的天性,不至於讓他們養成說一不二的小霸王,還容易讓他們認清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他們長大以後,小名兒就會慢慢消失。但親戚和熟人嘴裡還是能蹦出他們的小名兒,算是一種親切的稱呼了。

既然外號兒有了蔑稱的意思,那麼很多孩子對自己打不過的對手就要起外號了,算是一種汙衊,也算是一種口頭上的勝利。如果一個孩子打架,憑藉腦袋大而硬,頂得對手喘不過氣來,就會獲得大腦袋的外號兒,並且以此自居。這種起外號的習慣一直延續到成人階段,很多成人都是這樣給別人起外號的。給公司老闆起外號,是因為不能左右老闆的決定,戰勝不了;給比自己強大的大哥起外號,同樣是因為戰勝不了;給兄弟們起外號,是因為要團結,好做標記;還有的以出醜的事件作為外號,算是引以為戒了,更多的是嘲笑和奚落。此種外號一出口,當事人立馬認慫。有一個人偷情,正好遇到女人丈夫回家,他順著樓外面的大樹爬了下來,兄弟們都叫他“順杆爬”。對他一提到“順杆爬”的外號,他就滿臉羞臊,不言不語了。

起外號、叫外號讓人從小就認識到世間醜惡,習慣之後也就具有了天然的遇挫心理,遇到什麼醜事、壞事、惡事、困難事就不會輕易自暴自棄,因為他們從小就知道自己的侷限,知道自己只是一介草民,和身邊的動物、植物一樣只是匆匆過客,上不了大臺面,也就能知足常樂了。但也有一些人,憑藉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一片天地。鄉親們提到他外號的時候,總是帶著一些羨慕和嫉妒,但又不能不承認。於是,他們的外號就成了鄉親們嘴裡的品牌,甚至成了下一代孩子的小名兒,算是一種鄉里人的承認吧。

小名兒文化很有意思,既有深厚的歷史積澱,又有自己認清自己並奮發圖強的意味,讓人既恨又愛,還不能在公開場合明說,真是欲說還羞,幾乎成了一種隱語,一種口頭文學現象,可以興觀群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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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孩子會長成父母說她的樣子,你經常怎麼說孩子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