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離婚時,考慮得最多的是孩子,受影響最大的也是孩子。
爸媽離婚受點兒委屈能夠承受得起,就怕孩子因此再受罪。
孩子到底跟誰過好,成為了爸媽離婚時重點考慮的一個問題。
爸媽離婚孩子跟誰好?
一、跟對孩子好的一方
雖然都是父母,但因為方方面面的關係,在對孩子的態度上就有所不同。
有的人很喜歡孩子,看到孩子就高興;
有的不喜歡孩子,看到孩子就煩或者說氣不打一處來。
父母離婚已經在孩子的心理上或多或少地造成了一定的陰影。
父母對孩子好一些,有利於撫慰孩子,有利於慢慢治癒孩子因父母離婚在心靈上受到的創傷。
二、跟經濟條件好的一方
父母離婚後,經濟條件好的一方,能夠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比較舒適的生活環境;
能夠讓孩子心無旁騖地生活學習,為將來個人能夠獨立生活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
父母離婚時,不能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要為孩子現在的生活著想,要為孩子將來能夠擁有一個更好的生活著想。
應該讓孩子跟經濟條件好的一方生活在一起。
三、跟有教育管理能力的一方
這裡所說的教育管理能力,主要是指對孩子的教育輔導和約束能力。
離婚家庭的孩子,教育管理是一個很嚴肅很現實的問題。
對孩子教育管理得好或者很及時,孩子就能夠茁壯健康成長;
對孩子的教育管理不及時、不到位,孩子可能就會誤入歧途。
父母離婚時,應該讓孩子跟有教育管理能力的一方在一起生活。
四、尊重孩子的意見
爸媽離婚時,如果孩子尚未成年或者還不具有決定自己跟誰在一起生活的能力,爸媽就要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協商決定孩子跟誰過;
如果孩子已經成年或者已經具有決定自己跟誰一起過的能力,爸媽就應該尊重孩子的意見,聽從孩子的想法。
爸媽離婚孩子跟誰好,這不是一個簡單的“1+1”等於幾的問題,而是一個綜合性、變化性很強的問題。
爸媽離婚後,無論孩子跟誰在一起過,都要對孩子的撫養、健康成長負責。
要把孩子的教育管理問題作為一個重要問題,經常溝通,經常交換意見。
把孩子因爸媽離婚的影響降到最低,盡最大努力為孩子創造一個好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