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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孩子出現搶東西,被告知偷錢,偷東西,打人這些行為時,作為家長你千萬不要著急上火,更不能在衝動的時候對孩子做出錯誤的管教。

第一種行為,孩子去別人家玩,總是搶玩具,走的時候還要拿走。

當孩子出現這種行為的時候,家長對此感到非常頭疼,也很尷尬。

你要覺得特別好,你也不能拿人家的東西,那是人家的,你可以悄悄地告訴媽媽,媽媽回來給你買。

我就在想,這個媽媽帶著孩子串了一個門的過程,回來的路上,講的這番話就是給孩子一個觀念,叫東西是有你我之分的,人家的是人家的,你的是你的。

所以,像這些呢,都是性格培養,就是怎麼跟人打交道,在和人相處當中有哪些規則,有哪些原則,然後自己怎麼去做。

所以,孩子3—6歲這個階段,雖然在幼兒園,但是媽媽一定要在這時間要陪伴孩子,要有意而為地把這些東西給他。

第二種行為,老師打電話說孩子在學校偷錢。

一位媽媽接到孩子班主任打來的電話,說孩子在學校偷了錢,而且已經承認了,警方已經到達了現場,聽到後,媽媽立刻趕到學校。

看到一位女老師聲色俱厲地對他說,你兒子在我抽屜裡偷1000塊錢,他已經承認,你看怎麼處理?

可這位媽媽並沒有理會這位老師,而是徑直走過去,抱著孩子說:“寶貝,不用怕無論發生什麼事,媽媽始終是你的後盾,說實話,媽媽相信你”。

孩子含著淚說:“媽媽,我沒有偷,他們叫來警察,我害怕,老師說,只要我承認了就讓我回家”。

老師的臉瞬間變綠了。

媽媽說,我相信我的孩子。老師,您說孩子偷了錢,請問有什麼證據證明嗎?在一旁的警察說確實沒有找到證據。

媽媽說,你威脅我的孩子,我要告你誹謗,然後把孩子回了家。

沒過多久,教導主任打來電話說,老師丟的錢找到了,這件事讓孩子心有餘悸,媽媽的做法,卻讓孩子揚眉吐氣。

父母是孩子堅強的後盾,當孩子遇到麻煩的事實,父母首先要選擇相信自己的孩子,耐心傾聽孩子的解釋,同時要學會運用正確的方法,保護孩子幼小的心靈不受傷害,讓孩子身心健康的茁壯成長。

堅決杜絕一切不分青紅皂白,總之都是孩子的錯,這種錯誤的認知和教育方式。

第三種行為,孩子偷東西被送到派出所。

一個14歲男孩,在書亭看到了一本很喜歡的書,可是身上沒帶那麼多錢,於是就偷偷把書藏進了懷裡,不料卻被老闆發現了,把他扭送進了派出所。很快,孩子的父親趕到了。

男孩低著頭,等待父親的大罵。但父親並沒罵他,而是對書亭老闆說:“他一定十分喜歡這本書,只是因為沒有帶足錢才這樣做的。你看這樣行不行,我出三倍的錢買下這本書……”

出了派出所,父親對孩子說:“人這一輩子都會犯錯誤。聽著,忘記它!不要讓它在你心裡留下陰影,好好學習和生活,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給兒子最好的保護是陽光教育。

第四種行為,老師打電話說孩子在學校打人了。

接到老師的電話,小剛媽媽趕緊趕到學校,老師說:“你孩子推倒了另一個同學,我們學校堅決不允許出現暴力行為。”

這個時候,小剛說:“那是因為他在嘲笑一個腿部有殘疾的女孩,他總是跟別人一起嘲笑那個女孩,那個女孩都哭了!”

老師接著說:“不管怎樣,我們學校都不允許學生用暴力解決問題!”

媽媽問老師,對小剛的懲罰是什麼呢?

老師說:“我決定讓小剛停課一天,回家好好反思,做家長的要好好教育。”

小剛媽媽說,我明白了。

在回家的路上,小剛越想越委屈,忍不住落淚,媽媽對小剛說:“孩子別哭了,一會兒媽媽會帶你去零食店,買你最想吃的零食,然後回到家,媽媽再給你兩個小時的遊戲時間。”

小剛吃驚地問,媽媽,你不怪我嗎?

媽媽回答:“孩子,要記得,有些時候,即使你做了正確的事情,也需要承擔後果。”

父母必須讓孩子知道,一些行為規矩上是錯的,但道德上卻是正義的,令人自豪的,正確不代表沒有代價,但代價不影響我們繼續去做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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