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門診有年輕夫婦諮詢,“我懷孕了,但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用了感冒藥,孩子還可以留嗎?”
在我國每年有許多孕婦在知道自己懷孕之前已經用過藥物,因不知是否安全,是否使胎兒致畸而要求終止妊娠。
其實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主要與胎盤有關,胎盤是胎兒的特殊器官,據估計胎盤絨毛與母體接觸的面積約達10m2。孕婦服用的多數藥物能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因此要考慮藥物是否可以透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從而影響胎兒。
不同孕周由於胚胎與胎兒發育的不同特點,面對藥物的敏感性存在不同,妊娠被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妊娠前期
從女性發育成熟至卵子受精時期,這一時間段使用藥物一般比較安全。
圍著床期
從受精到著床的2周,孕卵與母體未建立直接關係,這一時期被稱為“全”或“無”時期。受精一週後,受精卵尚未種植於子宮內膜.一般不受用藥影響。受精後8-14天內,受精卵剛種植於子宮內膜,胚層尚未分化,藥物除了可導致流產外,並不致畸。
胚胎期
受精3-8周後是胚胎髮育的重要階段,各器官的萌芽都在這階段內分化發育,最易受藥物和外界環境影響致畸。
胎兒期
從第9周至足月,各器官已分化完成,這一時期主要影響胎兒的功能缺陷及小畸形。
有備孕計劃的女性,用藥時須注意,月經是否過期,避免忽略用藥。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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