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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有自我認知的父母,是真的愛孩子,也知道什麼是愛,他們擔心孩子的未來,怕孩子孤獨終老,這類父母在孩子到了所謂的適婚年齡,也會以一定的形式逼婚,嘮叨,也會透過各種手段,讓孩子感到愧疚,但是在孩子表示堅決不會隨便結婚,逼的力度是會逐年下降的,最多嘴巴嘮叨嘮叨,大多最後也能想得通,結不結婚不重要了,孩子的健康快樂比較重要。

第二種,愛孩子但是不知道怎麼去愛,這類父母對環境的焦慮,遠遠大於對孩子的愛,自己的面子比孩子的感受重要,會逼著孩子結婚,結婚後即使孩子婚姻生活過的一塌糊塗也不會支援孩子離婚,因為這樣當初甩掉的壓力又回來了,這類父母歸根到底最愛的還是自己。

第三種,就是認為自己是絕對愛孩子的,為孩子好,有些甚至表現出可以為了孩子奉獻生命的態度,這類父母大多婚姻失敗,把對婚姻的期待全部放在孩子身上,從小就把孩子當做自己的附屬品,孩子就是自己的私有財產,無論學習工作戀愛結婚都要干涉,這種所謂的愛是令人窒息的,是絕對的佔有和控制,他們根本接受孩子已經長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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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育兒彎道超車,抓住這幾個“關鍵期”!那什麼是關鍵期/敏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