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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秋節的北京,處處洋溢著節日的氣氛。

而劉星一家卻在陰冷潮溼的地下賓館,收拾著第二天返回烏魯木齊的行李。

劉星媽媽手裡拿著一沓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一邊兒抽泣著。診斷書上四個字格外刺眼,左耳全聾。

一想到自己的孩子才十歲就左耳失聰,劉星媽媽的眼淚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劉星爸爸坐在床邊兒,一根接著一根地抽著煙,菸灰散落一地。

事情是這樣的,兩個月前的一天上午,下課鈴響了,孩子們一窩蜂地從教室湧出來,往廁所跑。

突然,劉星不知被誰撞了一下,感到耳朵一陣劇痛,接著摔倒在地,等劉星緩過神來,覺得耳朵疼得嗡嗡直響,他看見隔壁班的張亮也坐在地上,額頭上腫了個大包,張亮摸著自己的額頭使勁的揉。

這會兒啊,上課鈴響了。劉星和張亮就各自爬了起來,回教室上課去了,放學回到家,劉星跟媽媽說,被別人撞了一下,耳朵疼。

劉星媽媽給兒子塗了點兒紅花油,看了看耳朵,只是發紅,也沒有其他大礙,就讓兒子早早睡了。

第二天早上醒來,劉星衝進廁所,一陣嘔吐,這可嚇壞了劉星的父母,他們發現劉星的左耳已經發紫,臉色發白,還不停地嘔吐。

於是,劉星媽媽趕緊帶劉星去了醫院,經診斷為突發性左耳耳聾,醫生開了幾種口服藥,讓他一週以後複查。

出了醫院,劉星媽媽就帶著劉星去學校瞭解情況,正巧碰到學校的張校長在門口值班,劉星媽媽大概說了兒子的病情後,張校長讓劉星媽媽帶著孩子先治病,學校一定配合處理好這件事情。

劉星媽媽看學校態度積極,沒想那麼多,就回家了。

本以為兒子劉星只是短暫性失聰,和一週後醫院複查的結果竟是左耳混合性耳聾,這個把劉星父母嚇壞了,怎麼撞了一下耳朵就聾了呢?會不會是醫院的診斷不準確?夫妻倆決定還是先給兒子看病,然後,再去學校問清楚。

劉星的父母把家裡的積蓄全都拿了出來,準備帶著兒子去北京治耳朵,為了節省費用,他們在一個交通比較便利的地方找了一家還算乾淨的地下室賓館,兩口子帶著孩子先後跑了十多家著名醫院的耳鼻喉科,最後的診斷結果,居然都一樣。左耳全聾,建議植入人工耳蝸。

這才有了開頭劉晶媽媽傷心落淚的一幕。

一回到烏魯木齊劉星的父母便直接去了學校,要求學校和撞到劉星的同學張亮賠償醫療費。

張校長帶著劉星媽媽找到張亮,詢問當天的情況,可是張亮始終低著頭,什麼都不說。

又找來事發當天在場的王老師,王老師說,那天放學看見教室的門沒鎖,發現劉星在教室裡趴在桌子上哭。王老師問,劉星怎麼了?

劉星說,耳朵疼,被撞了,

老師又問劉星,誰撞的?

劉星說,是隔壁班的張亮,但是王老師事發時沒有在現場,沒有親眼看見兩個孩子發生碰撞。

班主任李老師當天家裡有事兒,請假不在學校。也是第二天聽說了這件事兒,班主任李老師知道之後也去找張亮問情況,張亮還是低著頭,什麼都不說。

劉星媽媽這下有點著急了,找不到誰撞了兒子,那誰來賠醫療費?兒子不能白白受了這個委屈啊!

劉星媽媽坐在張校長辦公室說,我的兒子才十歲,耳朵就聾了,以後怎麼找工作,怎麼生活,學校必須對我的孩子負責。

張校長卻說,孩子是在我們學校出的事兒,沒錯。但是,是張亮撞的劉星,劉星耳朵聽不見也是因為被張亮撞倒導致的,你應該找張亮的父母去賠償啊。

劉星媽媽覺得校長說的也在理。

於是,從學校找到了張亮媽媽的電話,沒想到張亮媽媽卻說,你找錯人了吧,我孩子又瘦又小的,怎麼可能撞到了你家孩子?還能把耳朵給撞聾了?說完就掛了電話,再打就不接了。

劉星媽媽沒了法子,將張亮和張亮的父母、學校一併告上了法庭,案子就這樣到了劉法官手裡。

法庭上,還沒等劉法官開始問,張亮的媽媽就喊起了冤,否認自己的兒子撞了劉星。

而學校的態度也很明確,不管是哪個同學撞了劉星,都應該由撞他的人負責,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就這樣,庭審一開始便陷入僵局,看見學校和張亮媽媽都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姿態。

劉星媽媽掩面哭了起來,這還有沒有天理了,兒子剛剛十歲,就一隻耳朵聽不見,你們叫我怎麼辦?叫我兒子怎麼辦?

劉法官示意劉星媽媽冷靜一下說道,這件事情,孩子是當事人雙方是否同意讓張亮出庭接受法庭詢問。

張亮媽媽想了想說,問吧問吧,反正不是我兒子撞的。

張亮出庭後,劉法官問道。張亮,你認識劉星嗎?

張亮先是低著頭不說話,過了半晌,斜著眼睛看了媽媽一眼,張亮媽媽擠了擠眼睛,正好被劉法官看到。

張亮小聲說:不認識。

劉法官覺得不對勁,頓了頓嗓子,提高的語調說:張亮啊,在法庭上是要講真話的,告訴阿姨是不是你撞了劉星?

張亮右手摳著衣角,突然抽泣起來,邊哭邊說:媽媽說要賠很多錢,我就沒說實話,是我撞的,法官阿姨,別把我抓起來。

坐在被告席上的張亮媽媽臉刷的紅了,停了停卻說道:就算是我兒子撞的,他耳朵聾也跟我們沒關係,我都調查過了,劉星上一年級的時候,自己掏耳朵造成了耳膜穿孔,這次,肯定是後遺症。

什麼?耳膜穿孔?原告,你是否認可這個事實?劉法官問劉星的媽媽。

劉星媽媽說,的確,我兒子一年級的時候,自己掏耳朵造成了耳膜穿孔,但是當時已經痊癒了,如果不相信,你可以去醫院調查,也可以去做鑑定。

那麼,劉星耳聾和之前的耳膜穿孔到底有沒有關係呢?這可是決定著最後的責任認定。

為了弄清楚啊休庭後,劉法官就立刻帶人去醫院調查。

可是到到了醫院,法官卻瞭解到,由於劉星當時是門診治療,醫生診斷後,由於劉星,自己覺得耳朵不疼了,也能聽清了,劉星的父母也沒有帶孩子複查。所以,醫院只有當時就診的記錄簡單地記載了劉星耳朵,耳膜穿孔的情況,沒有最後複查的結果,所以,還是無法證實,劉星耳聾和耳膜穿孔之間的關係。這可怎麼辦?

想來想去,把關決定還是建議劉星的父母,找相關部門做一個左耳耳聾的因果關係鑑定。搞清楚耳聾的真正原因。

幾天後,鑑定結果出來了。結論是,目前鑑定材料無法證實其左耳耳聾與被鑑定人被他人撞到左耳部。存在因果關係,這也就意味著劉星耳聾的原因,還是找不到確切的答案。

以目前的情況很難確認劉星的耳聾是不是因為之前得過耳膜穿孔的關係。於是,法官又想到了一個辦法,因為要想確定劉星的耳朵之前有沒有痊癒,他身邊的老師和同學們應該是很清楚的。

於是,劉法官又到了劉星所在的學校找到了劉星的班主任、代課老師和同班同學瞭解情況。

經過了解,劉星耳膜穿孔後,向學校請了假,治癒後回學校和之前沒有什麼區別,和他單獨交流,即使聲音不太大,劉星也是可以聽清的。

班主任老師說,因為劉星座位在第一排,沒有發現他有聽不到的情況,他耳膜穿孔,治療後基本也沒有請過假,說再要去治療耳朵。

這麼說來,劉星的耳膜穿孔,當初應該是治癒的。

案件再次開庭,劉法官認為,雖然鑑定結論沒有直接證明劉星耳朵失聰與碰撞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是劉星的同學和老師的陳述,都可以證明劉星耳膜穿孔後,已經治癒。

並且,鑑定人員說了,耳膜穿孔不會引起聽力損失,因此,可以推定劉星左耳耳聾與這次碰撞是有直接關係的。

那麼在劉星的這個意外中,學校應不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呢?

劉法官認為,事故發生的時候,劉星和張亮都是未滿十週歲的孩子,所以,學校對於劉星張亮具有更加嚴格的安全保障義務。同時,學校沒有妥善儲存影片證據,儲存管理上有過錯,因此,判決學校承擔了剩下30%的責任。

最後張亮父母賠償了劉星10萬元,學校賠償劉星4萬元的款項。案件終於有了個結果。

但是,這十幾萬元對於左耳失聰的劉星一家來說,只是杯水車薪,未來的路,還很長。

孩子送到學校上學有個磕磕碰碰,雖然是難免的事兒。但這這個案子背後的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否則,出現意外,造成的後果卻是多少錢都彌補不了的。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未來,也是整個社會的希望,這需要我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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