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民法典第1068條有明確規定,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如何行使權利,如何承擔義務,如何去愛自己的孩子是父母一輩子的課題。
孩子是父母的全部,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寶貝。把這世界上最好的東西都給了孩子,都覺得不夠。一味的滿足包庇,一味的包辦代勞,一味的哄捧等等種種,這真的是對孩子的愛嗎?教育就是功課的輔導嗎?為什麼有的孩子心裡如此脆弱,為什麼有的孩子如此不能自理自控,為什麼有的孩子叛逆成年後啃老,不孝。這都是沉重而值得深思的問題。
孩子是那冉冉升起的朝陽,我們舉起的是他們的輝煌。
教育孩子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有獨立自主的意識。讓孩子們自小就有責任感,榮譽感,有自我獨立安排生活及自控的能力。讓孩子有自我生活自理,生存的本領,才是對孩子真正的愛。一旦所謂表面的溺愛,讓孩子形成虛榮攀比及懶惰依賴的壞毛病,連自我思考辨別是非的能力都沒有了,那就是典型的捧殺於無形之中。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行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孩子的習慣與意識形態的形成。孩子就像一張張白紙,這張白紙將來是否能形成美麗的畫卷,就要看我們這些作為父母的作畫人。不經歷風雨,如何見彩虹。溫室裡的花朵,如何經歷風雨。郭德綱說過,他最好的作品是郭麒麟,他也說過郭麒麟可以說是被“虐大的”。這是真的懂教育孩子的父母就明白這個“虐大的”的真正含義,也會明白為什麼郭麒麟的與眾不同,也就明白為什麼是郭麒麟那麼小小年紀穩穩取得的成績。
可憐天下父母心,愛也要講究科學。孩子是父母的,還是國家的。他們是祖國的花朵,未來的棟樑。所以,教育孩子健康成長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是義務。孩子能自強自立,必然會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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