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叛逆不聽話,打也打了,罵也罵了,可還是不管用,時間長了,父母的脾氣越來越大,孩子越來越難管教,如果一個孩子長期處於被打罵的環境中,會帶來很多負面影響,眾多的研究表明,在打罵聲中成長的孩子,他們的自尊程度往往更低,而攻擊性、失落感和焦慮程度往往更高,這種經歷對孩子有深遠的影響,很多孩子長大後依然無法擺脫這種陰影。研究還發現,孩子童年被打罵的次數越多,長大後越容易產生物質濫用問題,比如煙癮、酒癮,幸福感程度也比不被打罵的同齡人低很多。
想要孩子做出更多的符合我們預期的行為,首先要創造一種互相尊重的氛圍,在這種氛圍中,孩子的心智和情緒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透過這種方法,父母無需依賴“讓孩子畏懼”這一武器同樣能養出善於合作的孩子。
在介紹方法之前,我們首先要劃清問題歸屬,到底是誰有問題,這裡的問題是說需求,如果是孩子的需求沒滿足,問題就歸屬孩子,即孩子有問題,如果是父母的需求沒滿足,問題歸屬於父母,即父母有問題。
1、當孩子有問題時,要積極傾聽
首先,我們要相信孩子有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要總去負責孩子的問題,如果父母總是接手或負責孩子的問題,孩子就會依賴父母,無法發展良好的解決問題的能力。當一個人能夠發自真心的接納別人,同時又能表達接納的時候,他就擁有了強有力的幫助他人的能力。我們所說的積極傾聽是要真的聽到孩子真正要表達的意思和情緒。
舉個例子說明:
孩子(大哭):鵬鵬把我的玩具搶走了。
家長:沒關係的,讓他玩一下就給你,要學會分享。或者:哭有什麼用啊,你自己去拿回來啊
這個時候,孩子的情緒就沒有被聽到。正確的積極傾聽應該是這樣的:
孩子(大哭):鵬鵬把我的玩具搶走了。
家長:你肯定很不好受,你不喜歡他這樣做。
孩子:是的。
2、家長有問題的時候,可以直接說明
當家長有問題的時候,直接說明,這個說明也是有方法的,基本的結構由三部分組成:不可接納行為、感受、確切而具體的影響。
舉例:當你離開學校,沒有按時回家,也沒打電話說你晚回來的時候,我很擔心,而且無法專心工作。
當然,有時候只需要前兩部分就可以。
3、當家長和孩子都有問題時,也就是矛盾衝突的時候,採取中間辦法
首先明白雙方需求,其次家長要求孩子一起想可能的辦法,並且一一列出,最後大家一起探討每個方法的可能性,選一個大家都認可的辦法。
比如說,媽媽受不了雅雅的房間總是亂糟糟的,想讓雅雅把房間整理好,可是雅雅就是不喜歡整理房間,她覺得花費時間,但是雅雅提出一個辦法,她願意洗碗,她幫媽媽洗碗,媽媽幫她整理房間,最後問題解決了,當然,不同的家庭解決方案也是不一樣的,重要的是大家都贊成。
有些問題可能透過以上任意方法都不能解決,比如信仰問題,穿什麼樣的衣服,染什麼樣的頭髮也屬於信仰問題,這種問題家長最好尊重孩子,如果非讓孩子按自己的審美去做,往往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