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對待我女兒貝兒的哭鬧會分成下面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如果孩子無理由的大哭大鬧, 首先要弄明白孩子為什麼哭鬧,告訴她只有把問題說出來,媽媽才能幫助她解決。如果孩子的哭鬧是有理由的,父母要感同身受地進行安慰。讓孩子慢慢平息自己的情緒。
二、如果是因為某個玩具沒有買,他開始大哭大鬧,既然這個玩具本來是要給他買的,我也不會買。我會冷處理,把她帶回家,不去關注他這種行為,等她情緒平復了,不哭也不鬧了,會告訴她哭鬧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如果帶不回來,在商場還是嚎啕大哭,也因此引來了很多圍觀的群眾,也不要在意,誰家還沒管教過孩子呢。當孩子知道,透過哭鬧不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慢慢地就會放棄做出那些無謂的行為了。
如果讓他這種哭鬧行為得逞了,父母妥協了,那麼他們就掌握了“欺負”父母的法寶,很多父母會說,至於嗎,就給孩子買點東西或者多玩一會又能怎麼樣呢?他們又沒有要天要地,這點小要求還是能滿足的。那我們有沒有想過,一次得逞,下次他們再有要求,就會不斷地採用這種哭鬧的方式,如果突然有一天哭鬧不管用了,他們就會變成頂嘴、大方脾氣、離家出走甚至是以死來要挾,你還會認為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