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帶娃的過程中,我也經歷過和這位媽媽幾乎一樣的情況。小A去朋友家玩,有好幾次都是:
有時候...
小A想玩的玩具,朋友不願意分享。朋友分享的玩具,她都不想玩。
兩個孩子勸了都沒用。
小A也不肯回家。孩子大了,拖也拖不動。
她坐在別人家生悶氣,我坐在那裡尷尬。
真的是度秒如年。
還有的時候...
朋友來我們家玩。剛開始玩得挺好,小A會突然不願意分享。或者乾脆就搶啊哭啊鬧啊的。
因為搶玩具這件事情,不是一個黑白分明的事兒,很難說明白誰對誰錯。
你的玩具,你不願意分享。錯了嗎?沒有錯。但對嗎?好像也不能說對。
再退一步說,無論對錯,由之產生的矛盾總要解決吧。
躲一時不能躲一世。所以,為了讓我自己和小A都能勇敢面對“搶玩具”,我做了不少研究。
今天我們就從4個W(Why, When, Who, What)來聊聊,我們要怎麼幫助孩子一起面對“搶玩具”的社交問題。
Why:為什麼“搶玩具”?
孩子為什麼會那麼熱衷於搶玩具呢?
通常玩具都不止一樣,為什麼他們不願意去玩另一樣,而都執著於“那一件玩具”?
是搶來的玩具更香嗎?
搶玩具其實和幼兒心理自我意識發展有關。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孩子們行為的心理動機。
通常孩子在1到2歲的時候會萌發自我意識。隨著他們大運動和精細運動能力的發展,他們會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動。
當自我意識發展到2到3歲的時候,他們開始學習區分“你”、“我”、“他”,從而會進入“這個東西是我的”的物權敏感期。但這個階段,孩子其實還並不能很好地區分這三者的區別。
我記得小A第一次發生“搶玩具”事件,就是2歲左右。
有一天去幼兒園接她,一個比她大一歲多的男孩(小A就讀的是2-5歲混齡幼兒園)委屈地喊住我說:“小A媽媽,小A今天打我,還拉我頭髮。”
當時小A還沒什麼社交活動,我也沒怎麼處理過她和別的孩子的衝突。當下一驚,趕緊去找老師問情況。
老師說,他們就是在搶一個玩具,小A還不能用語言很好地表達自己,所以就直接上手了,不止扯了小男孩的頭髮,還扯了老師的頭髮。
不過老師很平靜地告訴我,這很正常,一方面,因為小A正在物權敏感期,但還不能很好地區分“我的”、“TA的”、“大家的”,而且也不太能理解“分享”這個概念。
另一方面,因為小A表達和語言能力還跟不上,更談不上情緒控制,所以一言不合就會上手。但慢慢引導,教她怎麼控制自己的情緒,用語言表達,會好起來。
後來隨小A語言能力的發展,有一段時間沒有聽說類似的事件。
“搶玩具”事件再次爆發,就是她3歲半,萌發強烈的社交慾望,頻繁和朋友在課外約玩之後。
這些小朋友也是很奇怪。她們在學校就懂得分享規則。出了學校,就變了一副面孔。問他們玩具應不應該分享,說得頭頭是道,一旦實踐起來,又變了一副面孔。
這又是為什麼呢?
首先,透過在學校很長一段時間的學習,他們明白學校的玩具是屬於“學校的”,所以需要“分享”。他們也開始明白“輪流玩”、“東西需要分享”這些社會規則。
儘管道理明白,但美國心理學學會指出,在心理行為上,3到4歲的他們仍然會對分享自己心愛的玩具感到困難。他們也很難主動從別人的立場來考慮問題。比如:如果我不分享給TA,TA會不會很難過。
到了4到5歲的階段,孩子會不斷試探他人的底線,來看自己在社交中能或得怎麼樣的“權利”(power)而獲得控制權。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小A和她的朋友有時候會突然不願意分享。在我們看來是搶玩具,在她們眼中其實是“權利的遊戲”。
再加上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還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事情很容易演變成一場雞飛狗跳的搶玩具大戰。
好訊息是,隨著孩子社交能力、問題解決能力、表達能力等發展,5歲以後搶玩具現象會有逐步的好轉。
但並不是說,我們就乾坐著等孩子自己長成5歲,問題就過去了。因為情況好轉的前提是孩子得到了正確的引導,各方面能力逐步提升。
理解了孩子的心理,那麼下面我們就來講講,應該如何引導孩子。
When:家長什麼時候出面?毫無疑問,“搶玩具”屬於孩子社交中的正常衝突。
我以前的文章裡也有提到過,通常正常的社交衝突,不建議大人插手,應該讓孩子嘗試自己解決。
但在“搶玩具”這類社交衝突中,很多時候,如果大人不干預,武力值較高那一方總會透過武力或者其他強硬的手段佔優勢。
那這種情況其實是不利於孩子長期社交發展的。因為這可能會讓孩子覺得“武力/欺負是解決這類問題的辦法”。
那作為家長,我們究竟該在什麼時候出面呢?這需要我們根據不同情況做一個判斷。
一般來說,如果衝突剛剛發生,我們是不需要介入的。可以讓孩子們先嚐試自己解決,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
但我們這時候就要稍微注意觀察。如果發現事件性質將演變為打架、吵鬧、崩潰大哭,要就要該出手時就出手了。
Who:家長的角色是什麼?有心理學研究指出,家長在孩子的爭吵中,需要扮演的角色是“調停者”(mediator)而非“仲裁者”(arbitrator)。
比方說,很多大人會偏向幫助弱小的那一方。
小A有個好朋友小B,瘦瘦小小,眼珠黑黑的像顆小葡萄。來我們家玩的時候,每次她們一搶玩具,小B都眼淚汪汪,可憐巴巴。誰看到一個可憐巴巴的小人不會升起保護欲呢。
看到小A壯壯地臭著臉緊繃地站在那裡。我下意識就會認定小A是強勢的那一方。總是把小B摟進懷裡安慰,然後要求小A把玩具給小B。
每到這個時候倔強的小A會把自己繃得更緊,關閉所有和外界的交流,一個人抽泣,拒絕任何人的靠近。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有一對姐妹吵架。媽媽要求姐姐讓著妹妹,姐姐很委屈地說:“她總是很可憐的樣子,你們就幫她!”
這讓我突然有了新的思考。
我以前總覺得小A是主人,小B是客人;小A更高大,小B更瘦小,所以小A理所當然在“搶玩具”事件中是更強勢的那一方,我應該站在小B這邊去保護她。
但事實上,我仲裁的出發點和“搶玩具”事件本身並沒有關係啊!
我不知道他們“搶玩具”過程中發生了什麼,誰對誰錯——知道發生了什麼,可能也無法判斷對錯。
而且,當我毫不猶豫站在某一邊的時候,另一邊的孩子會感覺到多麼受傷啊!
尤其是兄弟姐妹之間,很多大人會本著“哥哥/姐姐讓一下弟弟/妹妹”的原則來選擇站在某一邊。
心理學家指出,這時候,會給弟弟/妹妹一種“我贏了,爸爸媽媽更愛我!”的感覺。同時哥哥/姐姐那一方會覺得“我輸了,我討厭弟弟/妹妹!”在朋友之間也是一樣。
我突然意識到之前的處理方式,也許無意中深深地傷害了小A。我嘗試站在小A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感受到她也許會很委屈,可能覺得媽媽不再支援她愛她了。
而且,我強行要求小A讓著小B的時候,又何不是在利用自己作為“大人”的生理優勢和權利去壓制她呢?
這無形中,給她做了一個非常非常不好的示範——我給她演示瞭如何用權力去壓制別人,取得自己想要的結果。
研究指出,家長最好的干預方式是做一個冷靜的“調停者”,而不是居高臨下的“仲裁者”。
作為“調停者”,處於一箇中立的立場,我們不決定誰對誰錯,也不決定這件事情應該如何解決。我們只是幫助孩子們自己去解答自己遇到的問題,引導他們自己去找到一個彼此滿意的解決方案。
經過這番思考以後,再發現小A和朋友發生衝突,我都會站在兩個人的中間,告訴他們,我可以給他們一些建議,但他們需要自己解決問題。
我發現,當我保持這種態度的時候,雙方也都能聽進去我的意見。既不會把自己緊繃封閉起來,也不會預設自己就應該受到偏袒。
除了中立的立場,作為“調停者”,還要把自己的位置放“低”。身體上,我們蹲下來和小朋友視線平行說話;思想上,我們也要試著從他們的角度去看問題,嘗試理解他們的想法。
比如,小A不喜歡把她還沒玩完或者心愛的玩具分享給別人。剛開始,我覺得很不好理解。讓別的小朋友玩會兒怎麼了?一會兒拿回來不就行了。
後來,我在查詢資料的過程中看到一個例子,一下子就理解了。那個例子問的是:如果你玩了一半手機,被人要求分享一起玩,你感覺如何?
當我們嘗試用這樣的方法去代入,去從孩子的視角思考,就能理解他們很多。
What:家長要做什麼?那作為家長,在發現“搶玩具”衝突時,應該做些什麼呢?
先來說說,當衝突已經發生的時候,我們能做什麼。
首先,我們自己要保持冷靜。把正在被爭奪的玩具先放到一邊。
如果有孩子受傷,先安慰一下受傷的孩子。
如果有孩子情緒格外激動,或者還試圖繼續“戰鬥”。可以先把TA帶到一邊,讓單獨TA冷靜一下。這種方法叫做time-out,一般幾歲就設定幾分鐘。
當雙方都冷靜下來以後,再把雙方帶到一起。
然後讓雙方分別還原一下剛才發生了什麼。
“你們看起來都很難過,我們先來一起聊一聊剛才發生的事情,好嗎?
你們可以一個一個告訴我,剛才發生了什麼嗎?”
讓孩子分別用語言來說清楚剛才發生了什麼,作為中間人,讓他們對發生了什麼先達成共識。
情況1(雙方都想玩同一個玩具)
“好,所以剛才是小B在玩這個小熊。但小A也想玩,小A問了幾遍小B可不可以讓她玩一會兒。但是小B說沒有聽見。所以小A覺得很崩潰,就去搶小熊。小B不讓,所以你們就開始搶小熊。是這樣嗎?”
情況2(某一方不願分享玩具)
“所以剛才是小A不想分享這個玩具,但是小B很想玩這個玩具,所以你們搶起來了,是嗎?”
雙方達成共識以後,要肯定雙方的情緒。並讓他們站在對方的角度,去嘗試理解對方的情緒。
情況1(雙方都想玩同一個玩具)
“恩,我明白。小A是不是覺得小B故意不理你,所以很不高興?小B自己還沒有玩完,小A就來搶,所以很生氣?有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小A,你如果沒有玩完就被別人拿走玩具,會覺得生氣嗎?小B,如果你和小A說話,她不理睬你,你會難過嗎?”
情況2(某一方不願分享玩具)
“小A太喜歡這個小熊了,擔心小B玩了以後不還給你,是嗎?小B也喜歡這個小熊,想玩一會兒這個小熊,但是沒有想要拿走,是嗎?小A,你有看過別人的玩具,也很想玩的時候嗎?小B,你有很喜歡的玩具,很擔心會被別人拿走的時候嗎?”
情況1(雙方都想玩同一個玩具)
“你們覺得如果兩個小朋友都想玩同一個玩具,應該怎麼分配比較好呢?我們可以輪流玩?或者我們說好每個人玩5分鐘,我幫你們計時?或者你們一起去玩另外的玩具?”
情況2(某一方不願分享玩具)
“小B,你只是想玩一會兒,你等下不會把小熊帶走,你會還給小A,是嗎?小A,可以借小B玩一下嗎?她不會帶走。或者你們想的話,也可以一起玩?”
然後,當孩子商討出和解的辦法的時候,要肯定他們。順便再強調一下“搶玩具”的壞處。
“你們的辦法很好,我們以後都可以用這樣的辦法。你們看,如果你們一直搶,誰也玩不了,而且大家都不開心。但我們一起玩,是希望大家都開心的,對嗎?如果打人,傷害別人是很不對的。”
最後的最後,如果他們繼續一起和平共處了,別忘了表揚他們!通常孩子都喜歡得到正面的反饋。正面的反饋會讓他們想繼續這樣的行為。
以上這套流程,我親測有效。
試過幾次以後,我發現小A不再是一言不合就生悶氣或者直接搶奪了。她開始試著和朋友商量,共同去探討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另外,我們在可以做一些事去預防“搶玩具”的發生。
1. 多一些選擇。當有小朋友一起玩的時候,可以多準備一些玩具。去別人家玩的時候,也可以帶一些自己的玩具。
2. 提前詢問。如果有的玩具,是孩子平時的心頭好,提前問清楚TA是否願意分享。不願意的話,就提前收起來。
小A有個汪汪隊的天天,是她摯愛。她通常不願意分享。有一次和小B一起玩前,我就先問她,是不是要收好,因為小B也是天天的粉絲。小A表示她願意分享。後來她也做得很好。
尊重孩子的意願,她們也會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的。
3. 打預防針。對像小A這樣不願意分享的小朋友,可以提前告訴她,朋友會玩她的玩具,但不會帶走的。
如果和不太願意分享的朋友一起玩,可以提前問問小朋友:
也許XX會有一些TA不願意分享的玩具。你很想玩的話怎麼辦?
問她可不可以玩。
那如果她還是不願意呢?
和她交換玩具玩。
如果她還是不願意,你還想和她一起玩嗎?或者你帶一些你自己的玩具,你可以玩你的玩具?
然後讓小朋友自己做決定。
4. 日常訓練。日常生活中多教孩子學會分享,如何用語言自我表達、和人商討、解決問題。
寫在最後
“搶玩具”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它是每個孩子社交之路上必經的一環,是每個孩子和每個家庭都會經歷的。
在幼兒相處中,10次裡面總有7、8次搶玩具大戰發生,孩子和朋友之間,孩子和陌生人之間,兄弟姐妹之間都會發生。
家長也不用太緊張。只要正確引導,“搶玩具”事件也是讓孩子學習社交技能的很好的機會。
當忍不住想要介入,或者不知道怎麼處理的時候,不妨心裡也試試這麼想一想,唸叨一下,讓自己冷靜下來。▼
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到你們。
參考文章
https://www.apa.org/act/resources/fact-sheets/challenging-5-years
https://raisingchildren.net.au/school-age/behaviour/friends-siblings/why-children-fight
Perlman, M., & Ross, H. S. (1997). The benefits of parent intervention in children's disputes: An examination of concurrent changes in children's fighting styles. Child development, 690-700.
Ross, H. S., & Lazinski, M. J. (2014). Parent mediation empowers sibling conflict resolution. Early Education and Development, 25(2), 259-275.
Smith, J., & Ross, H. (2007). Training parents to mediate sibling disputes affects children's negotiation and conflict understanding. Child development, 78(3), 790-805.
「社交專題」文章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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