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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對很多二胎家庭來說,老大很懂事,老二愛鬧騰,已經是常態。

但是一位4歲老大的“不懂事”,卻讓許多觀眾感到無比心酸。

湖南衛視的一檔真人秀節目裡,父母希望把姐姐培養成一個愛分享,能幫助承擔家庭責任的人,於是他們買了兩份蛋糕回家“試驗”她。

父母先告訴弟弟,爸媽買了新的零食,這時姐姐溜過來“偷走”了一塊。眼尖的爸爸立刻發現了,於是溫聲問姐姐:

“把水果給爸爸吃一塊好嗎?”

本以為小女孩會開心地分享,沒想到她毫不猶豫,一口咬了下去,生怕爸爸搶走。

女孩的媽媽在一邊見到她這樣,很快垮下臉來,失望道:

“你總是這樣(自私)。”

一起看錄影的教育專家說:“你們有沒有發現,你們無形中與弟弟站在了一邊,把姐姐隔絕起來了。她的做法,可能是缺乏安全感。”

在傳統思想裡,分享是一種美德,我們也早早就教給孩子“孔融讓梨”的故事,但是很多家長卻從未問過孩子的想法,進行強制的分享,這樣真的有利於孩子成長嗎?

對於家長來講,孩子的不合作行為,真的有點小題大做了,“不就是吃你點薯片嗎?咋這麼自私?”“我們家就沒人這麼小氣,就這個小寶心眼小的很,還是個男孩,以後可咋辦!”

其實,我們很多家長真的誤會孩子了!

強迫孩子分享,教不會真正的分享

分享是一種親社會行為,它與人的社會認知發展是相關的。所以,在孩子學“分享”這件事上,不能拔苗助長。

父母可以先了解孩子各年齡段認知發展的一些特點,然後按孩子的成長規律來啟發他們去觀察、思考,作出決定(比如是否分享、怎樣分享)。

2~3歲的孩子,他們的自我意識敏感期就到來了,開始逐漸形成物權意識。意識到自己與外部環境是分離的,而不是依附於成人的。

她的這個認識從“我的東西”開始,只有擁有了自己物品的所有權,她才會獲得物品背後的意義——安全感以及“我與他人”的區別。

孩子佔有物品的目的,更多是想擁有佔有物品背後的意義,這是孩子的正常情況。

一定要“分享“才是好孩子?

我們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喜歡的東西,可這些東西,我們未必想和別人分享,也不一定要去分享。

成年人如此,孩子也是如此。

分享本來是一種美德,但是所有的美德都應該有一個前提,就是自願。如果忽略了這個前提,就會變成利用“美德”的名義,侵害別人的利益。

下面這位家長會主動詢問孩子願不願意就做得很好:

父母如果沒有注意到這個前提,很容易誤會自己孩子不好,不友善。其實不是,他們只是比成人更能直接表達自己感受而已。

如果孩子自願分享,在分享的過程中他感到快樂,分享的後果是他滿意的,他自然而然就會形成“分享”的美德。

但如果他每一次“分享”都是被迫,甚至被人用“不分享就不是好孩子”之類的言語勒索、綁架,他不僅體會不到分享的樂趣和好處,還只能忍受別人一次次的道德綁架,漸漸不敢為自己的“權利”出聲。

當父母想要教給孩子“分享”這種行為時,要用引導的方式,而不是強迫。

當孩子人際交往的能力和需求達到一定程度時,他們會發現一些方式和方法來滿足自己交往的需求,分享對他們來說就會是自發的。

如果成人一味的、過早的告訴孩子這樣的交往法則,會讓孩子認為只有分享或者不情願的把自己最愛的物品割讓給別人,才能獲得朋友,這就無意識的把孩子之間的交往物質化了。

而孩子自發的交往中的分享是因為願意和你做朋友,喜歡你,才願意和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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