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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中國公安大學教授)

中國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把人的一生分為了幾個階段。

其中,孩子3-6歲是性格形成的關鍵期,這個時期,父母要注重孩子的性格培養,最重要的一點,要讓孩子學會“剋制任性”。

“有一個老教授找我,說我這兒子天天跟我要東西,17歲了,只要不滿足就扒著窗戶說我不活了,我要死。

這父親說你快下來,我明天給你買,今天手機、明天電腦、後天遊戲,什麼MP4、耐克鞋、單車,

總而言之他父親拿他沒脾氣,最後問我怎麼辦,我說晚了。

晚了什麼意思呢?

你現在不給也不行了,你就給吧,他說給不起怎麼辦呢?

我說那你也熬吧。”

上面是李玫瑾教授在講座中提到的一個例子。

等孩子到了青春期,問題出來了,那也沒辦法了,過了那教育的關鍵期了。

這時候,你不滿足他的要求,他有一百種方法跟你鬧:尋死覓活、離家出走、以死相逼......

所以,教育孩子要趁早,關鍵期就是3-6歲,這個時期要注重孩子的性格養成。

這個時期的孩子自我意識剛剛萌發,正處於性格養成初始階段。

就像矯正一棵樹一樣,小的時候樹枝柔弱,可塑性強,矯正起來就不太費勁。

但是要等樹枝長粗了,變硬了,那時候再想矯正,不僅費時費力,甚至有可能把樹折斷。

這個時期的孩子也是這樣。

3-6歲,是性格養成的初始,同時也是“能耐”還不夠大的時候。

這時候他任性,胡鬧,頂多在地上打個滾兒,哭哭鬧鬧,不會造成太大的後果。

但是,要是等孩子青春期了,你再管教,那時候,他長高了,也有力氣了,一衝動就會做出格的事情。

比如十二歲的孩子,非要到網咖玩兒,你不給他錢了,他會怎麼樣?

他會跟你鬧,會離家出走,今兒晚上不回來了。

要在孩子三到六歲的時候,對他說“不”。

什麼叫說不呢?就是這事兒我說不行就不行。

具體的講,就是抓到一件他不該做的事兒,你不讓他做,他會跟你鬧。

因為我們知道,三歲之前孩子不能說話,說不清楚,他很多問題都用哭聲來表達,

比如他肚子疼,腸胃不舒服,他不會告訴你,他說不出來,他只會在那兒哭,他只要不舒服就會哭。

但是孩子過了三歲他就能說了,能說的時候他不說,他要這個你不給,跟你鬧,這時候他就是有目的了。

譬如:你帶他去朋友家,看到別人家的好玩具不肯撒手要帶回家;

你帶他去商場,看見好玩的東西非要得到,父母不買就大鬧;

當父母發現他的這種“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心態一出現,就要有意地對他進行“說不”的教育。

對孩子說“不”,要做到以下三點

1. “說不”的環境要講究

要讓孩子單獨面對你,不要讓他在眾人面前、或在其他親屬而前面對你。

最好選擇在臥室內,因為房間裡沒有危險物品。你將他置於臥室中,將門關上,讓他單獨面對你,他會感受一種情境壓力,

然後,告訴他(她)“你今天這樣是不對的!下次不許如此!”

2. 以不變,應萬變

初次這樣做,孩子可能會繼續哭,這時父母一不要打他,二不要罵他,三不要在這時給他講道理,因為他還小,很多言語還不太明白,四不要走開,因為要讓他一直感受你不讓步的態度。

孩子哭鬧的時候,家長不要出聲,不要哄,不罵不打,就說“你這樣哭是不對的”,然後可以拿一個凳子坐在那。

孩子閉著眼睛哭,他會悄悄睜開眼看,想“你怎麼還不來抱我”;

第二次繼續哭,然後再睜開眼,看看怎麼還不理我,然後繼續哭;

到第三次的時候他自己就不哭了。

這個過程就是讓他知道,是他自己不對,哭是沒有用的。

3. 恩威並重,加深印象

等他哭完了,家長可以拿熱毛巾幫他擦擦臉,讓他覺得父母還是愛自己的。

擦完了以後,再坐下來,問他“要哭嗎,要哭接著哭,我等你”,這個時候他就知道,哭是沒有用的,這是無語自威。

以後再出現這種情況,家長只要拉下臉,孩子就明白了。

這個威嚴很簡單,但一定要早做。

做完這件事後,孩子哭得很累,家長就可以幫他脫掉衣服,讓他睡一會,睡著以後再離開。

如果有的孩子不想睡,那就出去喝點水,或者吃一點東西。

吃東西之前,家長可以說“媽媽要跟你說一件重要的事,說一說剛才哭的事”,這麼做是為了讓他知道這個事沒有過去,也是為了告訴他以後應該怎麼做。

以上就是李玫瑾教授提出的“剋制任性”的方法。

這種“說不”的方式就是以一次事件的處理行為告訴孩子:

如果你做得不對,你再鬧我也不會讓步,我也不會心疼,我對你的愛是有限度的,取決於你自己的表現!

所有的孩子都會從中感知你的反應。只要你堅決,他就明白了。

從此之後,他不會再如此辛苦地與你鬧!

然後你再進行疏導性教育,恩威並施,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這種“較量”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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