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孩子你更多的關注強化還是懲罰?強調積極方面(如考第一、做好事兒)還是懲罰消極方面(如打架、犯錯誤)
有時父母透過懲罰來阻止孩子做出他們不希望見到的行為,但實際上兒童通常會從被強化的好的行為中學到更多。
外部強化可以是有形的(糖塊、錢、玩具或小紅花),也可以是無形的(一個微笑、一句表揚、一個擁抱、額外的注意或某種特權)。
無論是哪種強化,都必須被兒童視為獎勵的物品,並且在父母希望的行為出現後立即呈現。最終,這種行為本身能夠提供內部獎勵:一種快樂或滿足感。
父母常常忽略他好的表現,而在他調皮時責備或懲罰他。換句話說,在他做了父母不希望做的事情後,父母所給予的關注無形中強化了他的不良行為。
有時懲罰是必要的,例如隔離或拒絕某些特權。衝入穿梭的車流中或欺侮其他兒童都是需要阻止的行為。
有時兒童會故意挑釁他人,在這種情況下,假如懲罰及時、並明確地與攻擊行為相聯絡,便是有效的。
懲罰應該在私下平靜地實施,因為懲罰旨在讓兒童服從而不是羞辱他。伴隨簡短的解釋,懲罰效果將會達到最佳。
嚴苛的懲罰會引起反作用。嚴厲、頻繁的懲罰會使兒童難以解釋他人的言行,他們可能會歪曲地揣測他人的敵意。
年幼兒童受到嚴厲的懲罰後可能會表現出攻擊性,即使這種懲罰的目的就是阻止父母認為的攻擊性行為。
這些兒童甚至會因為無助感而變得消極。
如果父母失控,兒童就會變得驚恐,並且會試圖迴避嚴厲的父母,最終導致父母對兒童行為的影響逐漸減弱。
關於教育兒童的三種寬泛類別:強制命令、誘導和暫時性收回愛
僅僅關注強化或懲罰,都會使父母如何影響孩子的行為這一問題過於簡單化。現在的研究正聚焦於教養的三種更寬泛的類別:強制命令、誘導和暫時性收回愛。
強制命令是指父母透過肢體或語言強迫來制止或阻止兒童做出不希望的行為,它包括要求、威脅、取消特權、打屁股以及其他懲罰措施。
收回愛包括忽視、隔離,甚至對兒童表現出厭惡。訓練策略的選擇和有效性取決於父母的人格、孩子的人格和年齡以及親子關係的質量,此外,還依賴於建立在文化基礎上的習俗和期望。
大部分父母使用不止一種的策略,所用策略依情境不同而不同。
父母傾向於透過與兒童講道理來引導他們關心他人,用強制命令來阻止兒童進行過於粗暴的遊戲,採用強制命令和誘導並行的策略來處理說謊和偷竊行為。
父母採用的策略不但取決於他們對策略有效性的評估,還取決於他們對執行該策略的信心。
要讓兒童接受父母的準則,通常誘導是最有效的方法,強制命令這種方法收效甚微。
誘導性勸說容易喚起當事人對受害者的同理心以及愧疚感。
與那些母親採用取消特權策略的兒童相比,母親使用勸說策略的幼兒園兒童更可能認識到傷害他人的行為是錯誤。
兒童的認知水平、氣質和情緒能夠影響兒童的反應,所以需要針對性的對待不同氣質、不同認知水平的兒童
溫柔的引導特別適合於膽小和焦慮的兒童,他們做錯事時容易感到不安。這類兒童只需一點很小的刺激就能夠內化父母傳遞的資訊,對他們採取強硬的態度會使他們變得更加焦慮。當父母生氣或拒絕時,會選擇不合適的訓練方式,此時兒童會產生羞愧感。在這種情況下,這類兒童會覺得他們不值得父母關心。
父母訓練的有效性取決於兒童理解和接受父母所傳達的資訊的程度,既有認知上的、也有情緒上的。只有認識到這些資訊是適當的,兒童才會接受資訊。
因此父母需要做到公正、正確,並且他們的期望要明確一致。他們必須根據過失行為、兒童的氣質型別以及兒童的認知和情緒水平來選擇訓練方式。
如果父母通常很溫和,且能積極響應孩子,或他們能夠喚起兒童對被傷害者的同理心,兒童就會受到更多鼓勵去接受父母傳遞的資訊。
某些訓練方式與身體或精神虐待的界限並不容易區分。當“管教”導致兒童受到傷害,它就變成了虐待。
心理攻擊指的是可能導致心理傷害的言語攻擊,例如大聲尖叫(最常見的形式)、詛咒、辱罵、威脅捱揍或被趕出家門。近90%的家庭每年至少會發生一兩次的心理攻擊,一些心理學家將其視為精神虐待。根據自我報告,約10%~20%的學步期兒童受到過父母嚴重心理攻擊,而在十幾歲的青少年中,這一比例上升到50%。心理攻擊常常產生反作用,導致兒童出現更多的行為問題,甚至可能引發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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