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育兒>

為什麼應該避免對兒童進行體罰?

某些形式的體罰被美國的嬰兒父母,甚至全世界的幼兒父母廣泛使用。

1995年,一項對由991名父母組成的代表性樣本的調查發現,35%的家長報告說對嬰幼兒實施過體罰,94%的家長對3~4歲的兒童實施過體罰,體罰的主要方式是扇巴掌。約50%的家長對12歲的孩子仍舊實施體罰,約33%的家長對14歲的孩子、13%的家長對17歲的孩子進行體罰。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家長體罰孩子?毫無疑問,是因為體罰能讓孩子變得順從。

但大量的研究發現,體罰會產生短期和長期的消極影響。

除了有身體傷害或虐待的危險外,童年期體罰的消極影響還可能包括缺乏道德的內化,親子關係惡劣,攻擊行為、反社會行為和不良行為增加,心理健康程度降低。延續到成年期的後果可能包括攻擊行為、犯罪或反社會行為、焦慮症、抑鬱症、酗酒、虐待配偶或孩子。

兒童受到的體罰越多,他們就會越具有攻擊性,越可能成為反社會或攻擊性的成人。

為什麼體罰和攻擊行為之間有聯絡?

正如社會學習理論預測的,兒童可能會模仿施罰者,並可能認為遭受疼痛是對問題的一種合理反應。

體罰也可能招致憤怒和怨恨,使兒童將注意集中在傷痛上而不是錯誤行為上,因此他們更難接受父母的教導。

而且,不管何種方式的體罰,隨著使用次數的增加,體罰的效果會隨之減弱;如果兒童願意承擔後果,他們將會故意犯錯。

到了青春期,當他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進行反抗時,依靠體罰教育孩子的父母,他們的威信將會下降,儘管體罰有時是合理的。

頻繁的體罰甚至可能會阻礙兒童認知的發展。

建議父母們學會使用引導方式,例如教育孩子時用語言來表達情感,給他們自由選擇的權力,並幫助他們估量結果,塑造規範行為以及透過合作解決矛盾。

學會使用正強化來鼓勵希望的行為,使用口頭批評、“暫停”(給兒童一個冷靜下來的機會而採取的短暫隔離)或撤消特權等方法來阻礙不希望兒童出現的行為。當然這些都建立在一種積極的、支援性的和充滿愛的親子關係基礎之上。

教育兒童的四種教養風格和表現形式

戴安娜·鮑姆林德透過採用訪談、測驗和家庭研究等三種方式,她測量了兒童如何完成任務,定義了三種家庭教養風格,並以此為依據描述了撫養兒童的典型行為模式。

專制型父母強調控制和絕對的服從。他們希望孩子遵從一系列的行為準則,假如兒童違背,他們就施以專制且嚴厲的處罰。他們比其他型別的父母更加冷漠,更缺乏溫暖。他們的孩子傾向於表現出不滿、孤僻和多疑。

放任型父母注重自我表達和自我調節。他們很少提出要求,儘量讓孩子監控自己的活動。當他們覺得有必要制定規則時會向孩子解釋原因。他們與孩子共同決策,很少責罰孩子。他們溫和、不專制、不苛刻,甚至放縱。他們的孩子在學前期最不成熟:自我控制和探索能力都是最低的。

權威型父母注重孩子的個性,同時也會對孩子施加社會性的限制。他們有信心監控孩子,但也尊重孩子的決定、興趣、想法和個性。他們關愛、接受孩子;但也要求兒童品行端正,堅持既定的標準。如果有必要,這類父母會在一種溫暖和支援的關係下施以限制和明智的懲罰。他們會解釋制定標準的理由,並鼓勵親子間的語言交流。這類孩子的安全感強烈,因為他們知道父母對自己的愛和期望。擁有權威型父母的兒童在學前期就比較獨立、自我掌控和自主,探索性和滿意度也最高。

埃莉諾·邁克比和約翰·馬丁增加了第四種教養風格:忽略型或非捲入型,這類父母有時由於壓力或沮喪等原因只關注自己的需要。忽略型父母的教養方式與個體在童年期和青少年期的多種行為失調相關。

為什麼權威型的教養方式能提高兒童的社會能力?

這可能是因為權威型父母所設定的期望靈活多變,標準比較切實可行。透過設立明確一致的規範,他們讓孩子明白他們的期望。

在獨裁型的家庭中,兒童被嚴格控制,常常無法獨立做出選擇。

在放任型的家庭中,兒童接受很少的引導,以至於他們無法肯定自己的行為是否正確。

在權威型的家庭中,兒童知道何時能滿足父母的期望,並且能夠決定為了達成某個目標而冒險引起父母的不滿是否值得。不論在家庭娛樂還是在家庭職責方面,父母都期望他們能夠積極參與,履行承諾。他們能夠體驗承擔責任和獲得成功的滿足感。父母提出合理的要求,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夠達到他們的期望,並堅信自己的孩子會這麼做。

當發生矛盾時,權威型的父母教會孩子用積極的方式和他人交流自己的觀點,協商可接受的選擇方案(“如果你不想扔掉那些石頭,你覺得應該把它們放在哪裡?”)。內化這些技巧,而不僅僅是特定的行為要求,也許正是權威型家庭教育成功的關鍵所在。

研究發現,早期支援性家庭教育的四個方面,即溫暖、使用誘導性訓練、對兒童和同伴的交往感興趣、參與其中主動教授社會技能,能夠預測兒童之後的行為、社會性發展和學業成就。

採用引導性教養和將親社會行為列為榜樣進行親社會行為培養

學齡前兒童的父母、照料者和教師特別關注的三個問題是:如何促進利他主義(分享食物等)?如何約束攻擊行為?如何應對這個年齡段常見的恐懼?

是否存在親社會的人格或傾向?一項縱向研究考察了32個4~5歲兒童到成年早期的行為表現,結果發現,確實存在親社會人格,而且很早就出現了,並貫穿終生。

那些有同理心並且自發地與同伴分享物品的學齡前兒童,在17年之後仍然傾向於表現出親社會的同情和同理心行為。

親社會傾向部分是由氣質引起的或具有遺傳性,因為它包含有抑制性控制(自我控制或自我抑制)。

那些害羞或退縮的學齡前兒童的親社會傾向較低,這可能是因為他們在猶豫是否與他人接觸。

具有親社會傾向兒童的父母通常也是親社會的。

他們將親社會行為列為榜樣,引導兒童觀看那些描述合作、共享、同理心以及鼓勵同情、慷慨、助人的故事、電影和電視節目。

當父母採用引導性教養策略時,他們就鼓勵了兒童的親社會行為。

邁拉從商店偷了糖果,父親沒有批評她、打她或罵她是個壞孩子;相反,父親向她解釋了商店的老闆會因為她犯的錯誤而受到傷害,並詢問她關於商店老闆的感受,然後帶她回商店歸還糖果。

與兄弟姐妹的關係為嘗試照料行為和學習理解他人觀點提供了一種重要的“實驗機會”。

同伴和教師也能夠成為兒童親社會行為的榜樣和強化物。

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發展出更成熟的道德推理,兒童親社會行為的動機會發生改變。

學齡前兒童傾向於擁有利己主義的動機;他們想要獲得讚揚,避免批評;他們衡量代價和收益,考慮他們希望別人為自己做什麼。

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動機中的自我中心主義會降低。他們採用社會認為“好”的標準,並最終內化為自己的準則和價值觀。

文化差異體現在鼓勵親社會行為的程度上。與強調個人成就的文化相比,那些強調生活在大家庭、共同勞作的傳統文化更加提倡親社會的價值觀。

關注筆者,全網同名。

會持續更新自我成長、兒童教育、金融理財內容。

每天學習瞭解一些新知識,慢慢影響自身和家人,使生活變得更好。

6
最新評論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六歲小朋友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