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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衛視的一檔真人秀節目裡,一對二胎父母買了兩份蛋糕回家“試驗”4歲女兒(兩個孩子中的大寶)。

父母先告訴兒子(二寶),爸媽買了新的零食,這時姐姐溜過來“偷走”了一塊。眼尖的爸爸立刻發現了,於是溫聲問姐姐:

“把水果給爸爸吃一塊好嗎?”

湖南衛視視訊截圖

本以為小女孩會開心地分享,沒想到她毫不猶豫,一口咬了下去,生怕爸爸搶走。

女孩的媽媽在一邊見到她這樣,很快垮下臉來,失望道:

“你總是這樣(自私)。”

節目中的一位教育專家說:“你們有沒有發現,你們無形中與弟弟站在了一邊,把姐姐隔絕起來了。她的做法,可能是缺乏安全感。”

湖南衛視視訊截圖

在傳統思想裡,分享是一種美德,我們也早早就教給孩子“孔融讓梨”的故事,但是很多家長卻從未問過孩子的想法,進行強制的分享,這樣真的有利於孩子成長嗎?

其中一位答主講述了自己兒時的經歷:自己喜歡的玩具、書,會被爸爸隨意拿去送人,她無法阻止,也不能哭,否則父母就會生氣。誰想要她的東西,就可以直接拿走。

這個回答獲得了5千多的贊同,分享本應該是快樂的,然而,卻成為了很多孩子一生的陰影。

對於家長來講,孩子的不合作行為,真的無法理解:

“不就是吃你點東西嗎?你小小年紀怎麼就這麼自私?”

“我們家就沒人這麼小氣,就這個小寶心眼小的很,還是個男孩,以後可咋辦!”

教孩子分享前請先教會他“自私”

分享是一種親社會行為,它與人的社會認知發展是相關的。所以,在孩子學“分享”這件事上,不能拔苗助長。

父母可以先通過下面的表格了解孩子各年齡認知發展的一些特點,然後按孩子的成長規律來啟發他們去觀察、思考,作出決定。

瑞士蘇黎世大學恩斯特·費爾曾經找了229名3至8歲的孩子,做了三輪糖果考驗。

在第一輪實驗中,每名孩子會得到1份糖果並需做出選擇,把1份糖果全部留給自己還是平分給另一名孩子。

第二輪實驗中,每個孩子獲3份糖果,繼而選擇把兩份糖果分給另一個孩子、自己留1份,還是與另一個孩子平分。

第三輪實驗中,每個孩子獲2份糖果,選擇全部留給自己還是與他人各得1份。

實驗結果發現,7到8歲的孩子更願意與人分享,而3~6歲的孩子利己傾向非常明顯。

由此,費爾認為,一個孩子並不是生來就懂得分享的,人在幼年時期通常都很自私,直到七八歲才懂得與人分享。

從兒童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孩子幼年時期的“自私”,是他們成長的需要。

孩子的成長過程就是一個自我構建的過程。在這個構建的過程中,孩子是通過佔有屬於自己的物品來區分自己和他人。

2~3歲的孩子,他們的自我意識敏感期就到來了,開始逐漸形成物權意識。意識到自己與外部環境是分離的,而不是依附於成人的。

他們的這個認識從“我的東西”開始,只有擁有了自己物品的所有權,他才會獲得物品背後的意義——安全感以及“我與他人”的區別。

孩子佔有物品的目的,更多是想擁有佔有物品背後的意義,這是孩子的正常情況。

分享的前提,是物權意識的建立——物權意識,就是孩子明白自己有權利支配屬於自己的物品。

在孩子有了物權意識之後,這樣的分享才是有意義的。

這個前提是,他明白什麼是別人的,什麼是自己的。

孩子的玩具、繪本、衣物,屬於他自己,那別人要用這些東西,就需要徵得他的同意,這就是孩子物權的體現。

媽媽的手機、爸爸的眼鏡也都屬於他們本人,孩子要用要玩,也需要徵得對方同意。

還有一些東西,比如學校的課桌椅、圖書館的書,是公共設施。使用這些東西的時候,大家就必須輪流使用。

孩子只有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維護自己的權力,才會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並學會與人分享。

一定要“分享“才是好孩子?

既然我們已經讓孩子明確了物權的觀念,是不是接下去就可以開始教孩子要學會分享呢?

且慢!

我們每個人都會有自己喜歡的東西,可這些東西,我們未必想和別人分享,也不一定要去分享。

成年人如此,孩子也是如此。

分享本來是一種美德,但是所有的美德都應該有一個前提,就是自願。如果忽略了這個前提,就會變成利用“美德”的名義,侵害別人的利益。

下面這位家長會主動詢問孩子願不願意就做得很好:

父母如果沒有注意到這個前提,很容易誤會自己孩子不好,不友善。其實不是,他們只是比成人更能直接表達自己感受而已。

如果孩子自願分享,在分享的過程中他感到快樂,分享的後果是他滿意的,他自然而然就會形成“分享”的美德。

但如果他每一次“分享”都是被迫,甚至被人用“不分享就不是好孩子”之類的言語勒索、綁架。

他不僅體會不到分享的樂趣和好處,還只能忍受別人一次次的道德綁架,漸漸不敢為自己的權利出聲。

在綜藝《媽媽是超人》中,有這樣一個片段,霍思燕問嗯哼願不願意把不常玩的玩具捐給更需要的人。

嗯哼立刻表示不願意和別人分享,於是霍思燕繼續開導兒子:

“你的東西你有自己決定的權利,但如果在願意的情況下,是可以互相玩的對吧?”

沒想到嗯哼的反應更大了,甚至生氣的摔了玩具。

但是霍思燕並沒有生氣,而是安慰兒子說:“你的東西,你有自己決定的權利。”

過了一會兒,嗯哼冷靜下來之後,主動說:“媽媽,我來決定要不要捐。”

於是,問題就這樣解決了。

霍思燕的處理方式可以說是教科書般的正確了。

當父母想要教給孩子“分享”這種行為時,要用引導的方式,而不是強迫。

讓孩子體驗“分享”的幸福也是一堂人生教育課

我們每個孩子的心理髮育情況都有所不同,教育孩子學習分享不能急躁,應該引導孩子主動分享,而不要命令孩子去分享。其實,我們可以這樣做:

1、先從小遊戲練起

在家裡時,爸爸媽媽可以先從一些小遊戲開始培養孩子的分享意識,比如:

①媽媽和孩子從一個大盤子裡拿東西吃的時候,可以引導孩子把食物放進媽媽嘴裡;

②規定好先後順序和玩耍的時間,玩輪換遊戲,設好計時器,輪流玩耍,當計時器響起時就要把手中的玩具傳遞給下一個人;

2、不要搶奪孩子喜歡的東西

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心愛的、不願意和人分享的東西,孩子也一樣。

想要引導孩子學習分享時,最好準備充足的食物和玩具,讓孩子和人分享他暫時用不上的東西,這樣會比較容易讓孩子接受。

3、讓孩子體會到分享的好處

當孩子主動分享時,家長最好及時給出鼓勵,讓孩子體會到分享其實是一件快樂的事。

綜上所述,父母不要認為孩子不願“分享”,就是沒有教好孩子,其實“強迫分享”才是非常惡劣的教養之一。

明白了這一點之後,我們再一點一點地帶著孩子,去體驗分享後獲得的快樂,讓孩子記住這快樂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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