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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教授:孩子有這4個行為,父母該打就打,否則長大就難改了

父母在將孩子生下來之後,是有教育權利和義務的,將孩子養成一個擁有優良品質和有教養的人,是家長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有一些家長卻經常在教育方面出現誤區,導致孩子越管越差。

李玫瑾教授曾經說過,很多家長在某些不該管的方面對孩子管的特別嚴厲,可是在該管的方面絲毫不管不顧。她也相信家長並非故意這樣做的,只是因為不知道究竟哪一些方面是家長該管的而已。

所以,在生活中如果孩子出現以下這幾種行為的話,家長就一定不能放任其任意發展,反而是要嚴肅處理和管教。

1,用各種方法威脅父母,達成自己的要求

孩子在三歲左右的時候,他們已經有了流利的語言表達能力,思維邏輯也慢慢的形成,與此同時,他們的小腦袋裡也會想出各種各樣的招數,套路父母或者是威脅父母,以此滿足自己的要求,特別表現在購買物品的時候。

他們有時想要一件東西被父母拒絕,就會想盡辦法威脅父母,或者是大哭大鬧又或者是讓父母為難。逼不得已的情況下,父母只能答應他們的要求。

出現這種現象的時候,父母不應該立馬妥協,而是要用冷處理的方法對待,只要孩子知道自己的方法無法讓父母滿足自己的需求,那麼時間久了,他們也就不會再這樣做了。

2,不願意自理

每一個人都要有獨立能力和自理的能力,才能夠在社會上生存下去。教育專家認為,孩子三歲上幼兒園之前,就一定要具備最基本的自理能力,其中包括穿衣,吃飯,刷牙和收拾自己的物品等。

唯有如此,才能在幼兒園這樣的小群體中生活。但有一些孩子因為被家人寵壞了,使他們沒有自理的想法,也不懂自理的重要性。

此時,家長一定要改掉代辦孩子所有事情的做法,讓孩子嘗試性的接觸一些事情,引導他們自力更生才好。

3,做事沒有規矩

在家中做一些事情沒有規矩,家人一般都會有原諒自己。可如果在社會上做事絲毫沒有規矩可言,既會得罪他人,也會給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在孩子懂事之後,家長就一定要給孩子立規矩。中國有一句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做事有規矩,其實也是一種有教養的表現。

4,摔東西發洩情緒

每個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孩子也是一樣。但有一些孩子不知道如何正確發洩自己的情緒,他們會大喊大叫也會哭鬧不止,甚至會摔家裡的東西。有時在外面情緒爆發,還會損害他人的利益,這都是錯誤的做法。

家長應該正確引導孩子發洩不良情緒,並且在孩子心情不好的時候給予多一些的陪伴,哪怕孩子聽不進去大道理,家長的陪伴,都會給孩子最大的心理安慰。

許多孩子在成年之後沒有良好的個性,都是因為他們在年幼的時候,家長沒有用對教育方式才會導致的。為此,家長一定要在該管的時候毫不放鬆,才能夠真正教育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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