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給他買過的繪本中,有一本書,叫做《不要隨便跟陌生人走》。
當時買的是一套,還有什麼不要隨便親我,不要隨便摸我什麼的,都是教孩子自我保護類的。
當時想著培養孩子閱讀興趣的同時,隨便把知識學了,一箭雙鵰。
回頭再看,這是比較愚蠢的做法。
為什麼?
因為培養興趣的話,就是以興趣為主,什麼書都讓他有興趣,怎麼讀能讓他有興趣,這個才是重中之重。
但很多家長,都是像三六一樣,總想一舉兩得,總想讓他學習知識,這樣在孩子學的過程中,必然會受挫折。
只要他不會,或者只要他記不住,或者明明書上教過他的安全常識,他在生活中再次犯,都會引來家長的呵斥。
這就本末倒置了。
這套書收到以後,第一次帶他閱讀,三六就發現了這個問題。
首先他對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字就不感興趣,其次,上面的圖案他也不感興趣,那隻能幹讀了。
那時候我只是覺得不對勁。
又試了兩個晚上,我就放棄了,一定有哪裡做的不妥,那套書,也從此被放在了書架上,沒再拿下來。
我用一碗米理論,立馬給出了答案,興趣大於內容。
我才想起,我當時的不妥就是,太注重內容,非常想讓他學會什麼,而不是建立他的興趣。
再次把書拿出來了,換一種方式。
先找上面有機械、車類的書,這些是他感興趣的。
翻開後,忽略上面的文字內容。
問他上面都有什麼,這是他熟悉的,他津津有味地說這是什麼車,那是什麼車。
一本書翻完,他還要再翻一遍。
後來的幾個晚上,他都是翻這本書,給我說。
我覺得就是這個味了,興趣已經吊起來了,那後面也就好辦了。
所以家長們,培訓孩子閱讀興趣的時候,一定要記得,興趣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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