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家長明確電子產品對孩子的危害。
02
父母和孩子一起制定使用電子產品的家規,規定使用要有固定的時間、固定的環境,既包括家長的也包括孩子的。家長也要限制時間和地點。3到6歲不得超過半個小時(可以給孩子買個半個小時的沙漏或鬧鐘)3歲之前不碰手機。明確標明獎懲條例,家庭成員簽字,貼到牆上,相互監督。
03
規定內容,知道孩子玩的是什麼,孩子在玩遊戲的時候家長陪同,瞭解孩子興趣,儘可能不玩暴力遊戲,引導孩子玩益智遊戲。
04
制定規則要實行獎懲規定,懲罰要以剝奪玩手機的時間為主,剝奪一到三天的手機玩耍時間。
05
手機電腦設定密碼,定期更換。手機不要讓孩子單獨來拿。
06
豐富孩子的業餘生活,以手腦並用為主,如體育活動,繪畫、手工類,棋類、建構類的(積木最好)、音樂活動,家務勞動,同伴遊戲活動。
07
鼓勵孩子參加感興趣的課外活動。
08
利用週末假期帶孩子接觸大自然。
09
增加陪伴孩子的親子閱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