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者說# 大家好,我是一南,跟大家分享一篇之前分享在GZH上的文章。
一天晚上我到附近學校操場去跑步,看到一位父親正在教育一位6、7歲左右的小女孩。我跑了約半個小時,父親就教育了半個小時。剛開始時,兩人還是繞著操場走,聲音還比較小。後來,兩人走到操場中間一個空地立著,父親繼續跟女兒說教。正好我在旁邊壓腿,就聽出來了個大概:女孩因為外婆沒有給自己買禮物(可能是剛過去的六一兒童節)就在家發脾氣。父親就跟她說,哪能你想要什麼就買什麼,商場那麼多東西,你都去買啊。外婆可是很疼惜你的,你不可以這樣對你外婆......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這位父親,但應該很多人是可以在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的。這個場景對很多家長來說,太熟悉了!嚴格來說,這位父親還是不錯的,至少比那些人在小孩身邊但沒有耐心教育和人不在小孩身邊沒有時間教育的父母強多 了。但從站在旁邊並不言語的女兒來看,教育的效果未必很好。要評價教育效果的好壞,被教育者是否真切地接受了教育者的教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通俗來講,就是你說的話,他聽進去了沒有。如果沒有聽進去的話,這一番教育又有什麼意義呢?
教育還是要講究適度,家長不能因為被教育者還是小孩子就一股腦地發洩自己的不滿情緒。成長是需要陽光雨露的,裝滿太多的負面情緒只能成為垃圾桶。
那怎麼才能適度呢?除了不隨便發洩情緒,還要做到有策略。聰明而乖巧的小孩點到即止,指出不對,以後還是好孩子;理解稍慢的小孩就要多講些道理,但應該是就具體的事情,透過平等對話、互動問答等幫助其理解。
同時,在說教的時候,還要考慮小孩自身的特點,內容要在他可以接受的範圍,最好是能涉及其切身利益,他才會認真領會。在《窮查理寶典》中反覆出現過一句本傑明 富蘭克林的話:“如果想要說服別人,要訴諸利益,而非訴諸理性。”
小孩子因為思維還不夠發達,太抽象的東西理解有困難;實在理解不了的,就要考慮引入表揚、懲罰機制,讓其能夠明白做什麼事情能夠得到表揚,什麼事情會受到懲罰。所以,家長要結合自己小孩的實際情況來開展說教,但絕對不能長時間揪著一個問題不放,說教時間也不宜過長,否則可能像下面這個故事一樣:
有個禮拜天,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到教堂去聽一位傳教士講述在非洲傳教時發生的不幸遭遇。起初5分鐘傳教士語氣哀憐,著實讓人為他當時的磨難而痛楚。馬克·吐溫決定為之捐出身上所有的錢。可這位傳教士又用10分鐘時間講了與他的遭遇關係並不大的話,不知怎的,作家的憐憫之心似乎有所削減,於是改變了主意,決定只捐出身上的一些零錢。傳教士並沒有覺察這些,又滔滔不絕在地講了一小時與其遭遇毫不相干的話以後,才拿起缽子走過來請求捐錢,這時,馬克·吐溫覺得傳教士並不可憐,倒讓人感到很厭惡,所以,不但未捐錢,反而不自覺地從傳教士的缽子裡捏回了兩枚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