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們聊到孩子的情緒理解是情緒管理的第一層次。當孩子能理解情緒後,第二層次也很關鍵,很多人都是因為第二層次做的不好,引發衝突、矛盾。
情緒管理的第二層次就是:情緒的表達
不會做情緒表達的孩子,明明是生氣,可他說出來可能是:你們真討厭,我再也不喜歡你們了。這可能讓父母覺得很難過,或者直接激怒父母。
課程中並沒有對情緒表達的詳細論述,我個人結合書籍把正確的情緒表達分為三個階段,供你參考。
第一階段,能準確地說出自己的情緒。例如孩子可以在難過時說出來:我很難過。
這一階段看似特別簡單,但你若是觀察周邊的人,會發現80%的成年人都做不到。大家似乎羞於說出自己的情緒,轉而用批評、指責別人來表達自己。
第二階段,能準確說出引發情緒的事實。例如“媽媽我很生氣,因為他們搶走了我的玩具。”
這裡最難的是隻說事實,因為大部分情況下,人們都會不由自主地帶上評價,例如:你們很討厭,爸爸媽媽是壞蛋,你們總是批評我……
這些都是對他人的評價,一旦是評價,必然會引起他人的不適和反抗,就可能直接引發爭吵和對抗。
而事實是指真實發生了什麼,你遲到了三次,你剛剛說話聲音比平時大了,你把我的作業撕了,這些都是事實。事實是別人認可的,不會反駁的部分。
第三階段,能準確說出自己的需求。還拿玩具舉例,孩子可能會說:我很喜歡那個玩具,我想把那個玩具拿回來。
能準確說出需求,那麼爸爸媽媽就能知道如何幫助孩子。
完整地舉個例子,媽媽輔導孩子寫作業,忍不住發火了,如果能準確做到以上三點,那麼表達可能就是:媽媽,我很害怕,因為你說話聲音很大,我希望你說話小聲一點、溫柔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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