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出生在1953年,在那個多子的年代,家裡有幾個孩子是很正常的,有很多兒女和母親孩子年齡差不多,或者自己的孩子比兒女的孩子年齡還小的情況。我的媽媽就是這種。
我的姥姥生了3個孩子,老大是男孩,老二是女孩,媽媽是老三。她們之間有著非常大的年齡差。媽媽出生後,不久舅舅的兒子就出生了。不知道是因為那個姥姥比較懦弱舅媽比較強勢還是因為那個時候家裡真的養不了一個剛幾個月的孩子,所以姥姥決定要把媽媽送人。
經本村人介紹,媽媽被送給了後來的姥姥。可能送人的時候親姥姥也有些不捨吧,當時約定,白天把孩子抱過去玩,如果哭鬧就抱回來。但是那時幾個月的媽媽並不認生,抱過去只是玩耍,並不哭鬧。就這樣媽媽被抱養了。這也是媽媽不幸童年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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