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視覺
幼兒視覺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視覺敏銳度和顏色視覺這兩方面。
1.視覺敏銳度
視覺敏銳度是指人分辨細小物體或遠距離物體的細微部分的能力,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視力。
以在檢測視力時使用的視力表(E字形和C字形)為例,E字形視力表設計的依據就是視覺敏銳度理論:檢測表上E字形字型越小,E字形的三條橫線(細微部分)越趨向於重合 ,就越難以辨別。因此,我們可以根據人們報告出不同大小E字形開口方向的情況來測定他們的視力。
人們通常認為幼兒年齡越小,視力越好,可事實上並非如此。幼兒的視覺敏銳度隨著年齡增長不斷地提高。
例如,研究者對4~7歲的兒童進行調查,讓兒童在一定距離內看白色背景上畫有缺口的圓圈,測量他們能看出的缺口的距離,結果是:
4~5歲兒童能看到的平均距離為207.5釐米,
5~6歲兒童平均距離為270釐米,
6~7歲兒童平均距離為303釐米。
如果以6~7歲兒童視覺敏銳度的發展程度為100%的話,那麼,4~5歲兒童為70%,5~6歲兒童為90%。因此,5歲是兒童視覺敏銳度發展的轉折期/關鍵期。
4歲左右是幼兒園圖形知覺發展的敏感期,因此可以認識一些字。
2.顏色視覺
顏色視覺是指人區別顏色細微差別的能力,又稱辨色能力。幼兒的顏色視覺發展有如下特點。
(1)3~4歲:幼兒能初步辨認紅色、橙色、黃色、綠色、藍色等基本色。但在辨認紫 等混合色、藍色與天藍色等近似色時,往往比較困難,也難以說出顏色的正確名稱。
(2)4~5歲:大多數幼兒已能區分基本色與近似色(如黃色與淡棕色),能夠經常地說出基本色的名稱。
(3)5~6歲:幼兒不僅能認識顏色,在畫圖時還能運用各種顏料調出需要的顏色,而且能正確地說出黑色、白色、紅色、藍色、綠色、黃色、棕色、灰色、粉紅色、紫色、橙色等顏色名稱。
幼兒的顏色視覺存在個別差異,適當的練習有利於提高他們的顏色視覺敏感程度。在幼兒園中,教師要注意為幼兒提供色彩豐富的環境,使幼兒多接觸各種顏色,並經常輔導幼兒做顏色辨認練習,在教學和遊戲中注意指導幼兒掌握正確的顏色名稱。
天津市幼兒師範學校曾對3~7歲兒童進行顏色辨認能力的綜合研究。研究結果表明, 3~4歲兒童已經能初步辨認出紅、橙、黃、綠、天藍、藍、紫7種顏色,各年齡組兒童按照範例正確選擇顏色的百分率都很高。但是,按顏色名稱正確選擇的百分率稍低,自己選擇說出顏色名稱的百分率更低。他們最容易掌握的顏色名稱是紅,其次是黃、綠。隨著年齡增長,他們對顏色名稱的掌握會不斷提高。
幼兒的顏色視覺有個別差異,也有性別差異。一般說來,女孩的辨色能力比男孩強。幼兒顏色視覺的能力透過適當的訓練可大幅提高。
(二)聽覺
聽覺是人在特定範圍內的聲波刺激耳膜後產生的反應。幼兒透過聽覺辨別周圍事物發出的 各種聲音,辨認周圍人們所發出的語音,進而促進其言語的發展。
1.聽覺感受性
聽覺感受性包括聽覺的絕對感受性和差別感受性。絕對感受性是指人分辨最小聲音的能力, 差別感受性則指人分辨不同聲音的最小差別的能力。幼兒的聽覺感受性有很大的個體差異。研究表明,兒童在12歲之前聽覺感受性一直在增長,6~8歲間幾乎增加一倍。在幼兒園中,幼兒教師可以利用音樂教學和音樂遊戲來促進幼兒聽覺感受性的發展。
2.言語聽覺
幼兒對語音的辨別是在言語交際過程中發展和完善起來的。
幼兒在4~5歲可以辨別語言的細小差別
到5~6歲,幼兒基本上可以辨別本民族語言包含的各種語音。幼兒教師應經常對幼兒進行聽力方面的檢查,及時發現聽力有缺陷的幼兒,尤其要注意幼兒的“重聽”現象。
(三)觸覺
觸覺是膚覺和動覺的聯合,是幼兒認識世界的重要手段。它可以使人在觸控中感覺和知覺物體的大小、形狀、軟硬、輕重、粗細、光滑和粗糙等屬性。觸覺的絕對感受性在嬰兒很小的時候就發展起來了,在學前期,這種感覺的感受性逐漸提高。例如,在某項實驗中,要求幼兒不用眼睛看,而用手去掂量物體的重量。年齡大的幼兒比年齡小的幼兒對物體重量的估計錯誤率低很多。另外,不同年齡階段的幼兒運用掂量的方法不同。4歲幼兒估計重量多用兩個物體同時比較的掂量法,而6歲幼兒則可以採用先估計一個,再估計另一個的相繼比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