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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見周圍的父母誇讚這樣的“小大人”

•二叔家那娃,還不如灶臺高,就變著花樣給爸媽做飯,只為他們能在家多陪陪自己。

•鄰居小王肩負父親“光宗耀祖”的家族使命,從小被迫“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

•有的想盡辦法逗媽媽開心,至今也不明白,媽媽為何一天到晚哭喪著臉。

•有的主動輟學,只為幫比自己小不了幾歲的弟弟,因為實在受不了父母為了錢唉聲嘆氣、怨聲載道。

•有的則不停“生病”“逃課”,因為只有這樣,爸爸媽媽為了“照顧”自己才不會吵架、不會離婚。

這看似是“父母的幸福”,實則是一種位置的顛倒——當父母退行成巨嬰,孩子被迫成為照料者。

孩子承擔了本不屬於他的職能,實實在在反映了家庭關係的缺失。常見的是爸爸缺失,媽媽很多情緒不能指望伴侶,很可能靠孩子來緩解。

前陣子因為參加時下一檔熱門綜藝有颳起一陣回浪的董潔和兒子頂頂便是這樣活生生的例子。

董潔對孩子的愛過於密不透風,特別是對兒子的依賴和控制,她會像小女孩一樣對著兒子撒嬌發脾氣,甚至需要兒子反過來像大人一樣哄她。

和兒子拍“婚紗照”,還在採訪時說:

“等頂頂以後有女朋友了,就拿出來比比誰更漂亮。”

是愛嗎?

是。

但除了這份來自母性的愛,也多了一絲超出界限的成分。

7歲,本該是無憂無慮,釋放天性的時候。頂頂的臉上,卻過早出現了壓力責任的陰霾。

兒子被迫成為丈夫的替補,對於家庭成員中的三者來說,沒有一個是獲益者

父親一直缺失,母親將情緒和注意力全然累計在孩子身上,夫妻間缺少必要的交流,勢必破裂。

最大的受害者孩子——承擔父母雙方負面情緒的同時,激發孩子的“恐懼”來讓他們照顧父母。孩子為了獲取更多的愛,如此迴圈深入,只得不停付出、消耗自己來拯救缺位的家庭關係。

結果是孩子變成“小大人”,與一方家長的關係過於親密,或者擺佈在兩者之間,這對於本該好好享受無憂無慮的童年時光的孩子,過早的被捆綁、中斷。

“小大人”長大之後往往出現兩個極端

一個極端是會不遺餘力地滿足他人、照顧他人的情緒。

☞像《芳華》裡的劉峰一樣,只要能幫助別人照顧別人,犧牲自己無所謂。

他們會過度考慮別人的感受,甚至生存都成問題,還去捐款、扶貧、公益,或收養小動物。因為“捨己為人”就是他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另一個極端是讓自己再次“變回孩子”,重新享受母愛。

☞這個極端充分說明了為什麼父母會把孩子變成“父母”的根源:因為在父母小的時候沒有機會“做孩子”。

規避成為這樣的父母,想要檢測你是不是這樣的父母,需要明白的道理是:盡最大可能知道自己的“原始需求”。

就是要知道自己內心最匱乏的是什麼,知道的越多就越不被它控制,也就越不會投給孩子。

需要遵循的兩個原則是:

第一,在孩子能力範圍內的需要,你不必去滿足。沒必要越界,凡是越界都是你的需要,這就是溫尼科特所說的“恰到好處的挫折”“足夠好的媽媽”

第二,你的情緒要先被滿足,而不是用超出能力的犧牲滿足孩子。你是你,孩子是孩子,你的需要除了清晰還要去滿足,至於如何滿足是你的事,但不該讓孩子揹負,否則就是以“愛孩子”為理由來“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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