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基因和文化,這兩類知識,怎麼用威爾遜的方法聯絡起來。
你可能會注意到,這世界上有很多現象,人們對它是怎麼形成的解釋是兩極分化的,可以分成相信基因決定的先天派,和相信文化作用的後天派。比如說,大多數人都對性別有個基本的認知,我們透過生理特徵區分一個人是男是女,而且這從出生開始就不會改變,這就是先天派的想法。但另一種看法說,我們是什麼性別,以及什麼性別應該做什麼事,則是後天教育還有文化氛圍的結果。其實他們說的都沒錯,人們每天爭論這些問題,讓我們厭煩。那麼威爾遜的觀點能不能讓大家都同意呢?
他借用生物學、心理學和人類學的多種觀點,提出了一種“基因-文化協同進化”理論。這個觀點的精華是:首先,在基因進化的同時,人類也相應地增添了文化的進化;其次,這兩種形式的進化互相關聯。讓我們用培養孩子的興趣來舉個例子吧。在這件事上,遺傳學和社會科學共同關注一種被稱為“人類行為基因”的遺傳物質,有人認為,它決定了孩子的智力和個性。這倒不假,但是這種基因很有特點,它和環境有關,一旦遇到了合適的環境,還能超越先天的限制。所以我們不僅會按照天生的個性來選擇愛好,還會被合適的環境所吸引。
好比說,假如父母都喜歡音樂,都有擅長音樂的基因,就很可能創造鼓勵孩子學音樂的氛圍,如果他們碰巧生了有音樂天賦的小孩,孩子就很可能一直學習鋼琴。換句話說,沒有一種基因能保證你彈好鋼琴。但有一組基因能幫你加強手指的靈活度、節奏感、表達能力和注意力等等,所有這些碰巧湊到一起,組成特殊的鋼琴才能。當然了,這還是需要一個有耐心的父母,不斷提供鼓勵音樂才華的氛圍。
再比如說,人們對顏色的分辨能力其實是不同的。有些顏色分辨能力強的人,我們就說他有當畫家的天賦。不過說到底,分辨色彩的天賦是由什麼決定的呢?首先從生物學層面來看,我們的視網膜的視錐細胞中存在紅色、綠色、藍色三種細胞,這些細胞吸收光以後激發的分子反應會轉換成電訊號傳達給大腦。而這三種色素的化學特性,是由位於X染色體上的一段基因控制。如果你遇到不能分辨紅色和綠色的色盲,那麼你就知道這是因為他的一段基因發生了突變。
但是生活中大多數人管理視錐的基因都是正常的,換句話說吧,我們對可見光顏色的感覺都差不多。那麼為什麼很多人分不清藍和綠?為什麼所有的口紅色號,在直男眼裡都一樣?作者解釋說,表示顏色的詞語主要因文化而變得不同。有一個極端的例子,在新幾內亞的達尼人的文化中,沒有表示顏色的詞,他們只會說亮和暗。研究人員發現,讓成年的達尼人來學習表示顏色的詞語,一個詞代表的顏色在生活中越常見,達尼人學得就越快,反過來,越不常見的顏色,學得就越慢。這則實驗告訴我們,顏色是種文化概念,對新文化接受的快慢,很可能受到天生遺傳的限制。
好,我們用音樂和顏色這兩個例子說明,基因和文化在發展過程互相補充,缺一不可,這就是本書的第二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