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2-3歲了,這階段的寶寶精力充沛;又處於黏人和鬧獨立的矛盾期,稍不滿意就大喊大叫,不分場合地大哭大鬧,實在令人頭痛不已。
多少父母在這階段默唸了無數遍‘親生的’‘親生的’,才終於壓下心中怒火,否則,早就抓起來痛扁一頓再說。
今天,我們著重介紹一下對2-3歲寶寶出現鬧人或不良行為時,一種行之有效的懲戒方法---消退法。
這種方法是在孩子破壞規矩的時候對其進行有計劃的忽視。記住,這種方法適用於孩子出現鬧人或者不良行為時,而不是用在有危險或破壞性行為時,後者情況需要使用更加直接和迅速的方法。
*明確定義孩子做的錯事。孩子是否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引起關注?他是否在你做別的事情的時候纏著你?
*你可以記錄孩子發生這些行為的頻率以及你的反應。你是否安撫過他?是否停下手中的事情去關注他?
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就是在不知不覺中鼓勵寶寶這種不良行為。
*當你開始忽視孩子的不良行為時,記錄寶寶出現該行為的頻率。記住,關鍵是堅持。
即使在超市所有人都在看著你,你也不能向孩子表露你聽到了他的哭鬧。繼續做你的事情就行。一開始,孩子可能更激烈、更頻繁地去試探你,但他最終會明白你是認真的。
保持鎮定,最重要的是忽視這種不良行為。如果你對這種哭鬧屈服,你就是在縱容他。
*當孩子在他通常表現不好的情形下表現得當時,一定要表揚他。比如說,如果寶寶在你拒絕給他買玩具的時候以正常的語氣和你溝通,而不是大哭大鬧。這時候,你要表揚他,誇他表現很好,像個大人一樣。
*如果消退法起到作用,但只是一時消除了某種不良行為,之後它又發生了,再重複消退法即可。第二次,可能就不會花費很長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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