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家已經明確:只有當我們認為外界不存在強大的壓力時,我們才會為自己的行為發自內心地負起責任。
優厚的獎品就屬於此類外部壓力,它可以讓我們去執行某一行動,但不足以讓我們自覺自願地對此行動負起責任。順理成章地,我們也不會覺得該對它有什麼承諾。強大的威脅也一樣:它能叫人當場順從,卻不大可能帶來長期的承諾感。
這些認識對教育孩子具有重要意義。它表明,對於我們希望孩子真心相信的事情,絕不能靠賄賂或威脅讓他們去做,賄賂和威脅的壓力只會讓孩子暫時順從我們的願望。倘若我們不光希望他們暫時順從,還希望他們相信自己做的事情是正確的,就算我們不在現場提供外部壓力,他們也會繼續照著我們樂於見到的方式去做。那麼,我們就得做一些安排,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來。
喬納森.弗裡德曼找來一種誘人的機器人玩具。首先,他威脅孩子說,要是逮到他偷玩機器人,他就會遭到很嚴厲的懲罰,之後,大人呆在附近假裝嚴厲“執法”,很少有孩子會冒險去碰機器人。
他先後找了22個不同的男孩子做此嘗試,實驗沒有大人“執法”時孩子的反應。結果,在他離開房間幾分鐘裡,有21個孩子摸都沒摸過機器人。
6個星期後,他派了一名年輕的姑娘回到男孩兒們的學校,並告訴孩子們,想玩房間裡的任何玩具都可以。結果,77%的男孩都選了先前禁止他們玩的機器人。此時,6星期前非常管用的威脅,毫無作用了!
實驗並未結束。
他另外選擇一組男孩,把程式稍微調整了一下。他仍然給孩子們看了玩具,也對他們說,在自己離開房間期間別玩機器人,因為“那是不對的”。這一次,他並未威脅孩子,非要他們服從。奇怪的是,6星期後,先前沒有施以強烈威脅的男孩子們大多數都沒有去碰機器人:他們明明想玩哪種玩具就可以玩哪種!卻只有33%選了機器人。
要教育孩子的成年人,或許可以從弗裡德曼的研究裡提取一點心得。假如家長想告訴孩子什麼事情不該做,就要找到一個理由,能讓孩子從一開始就照著家長的意願去做,並從內心自覺自願地負責。這種理由裡蘊含的可察外部壓力越少,效果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