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著孩子 6歲了,長大了,長高了,記事了!夫妻倆很欣慰孩子沒有夭折。對的起她的父母,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丈夫也稍微放心了,放心留下妻子,老母親,和三個年幼的孩子在家了!於是丈夫外出打工的時間也越長了,地點也越遠了!從以前的三五個月,半年回家一次,到現在的一年回家一次!因為,抱養這個孩子,丈夫付出了很大的經歷和心血!因為他是真心的喜歡這個乖巧的女兒。當然女兒也越來越黏爸爸,她的養父。記憶中,養母對她沒有很友好,甚至在她不知道是犯錯時,用白眼翻她,用手掐臉,揪耳朵,扯嘴巴,面部表情也表現出狠狠的恨恨的不喜歡的樣子,所以女孩從來都不敢看媽媽的生氣眼神和臉,也幾乎從媽媽那裡感受不到母愛。不喜歡看別人的臉色,也就在她小小的心裡埋下了種子。與媽媽相反的是,爸爸給予女孩的關愛使她記一輩子。爸爸經常馱著女孩,由於爸爸個子176cm,騎在爸爸脖子上的女孩,感覺她能夠著天上的雲,能看到太陽落下去的盡頭。爸爸扯著她的小手,轉圈圈,蹲下起來,她開心的放肆的笑。還有爸爸寬闊的背,帶著悠悠的香菸味,在孩子的記憶裡一遍遍回憶。爸爸長著一臉的鬍子,沒事總喜歡用鬍子蹭女兒稚嫩的小臉。女兒被扎的癢癢的,父女倆便咯咯笑。在媽媽那受了委屈,爸爸總是抱在懷裡安慰,擦眼淚。簡單的小幸福,讓女孩子深深依戀爸爸,以至於每次爸爸出門打工,都哇哇大哭,聽說爸爸過年要回來,就會久久盼望著,甚至激動地睡不著,還有一個原因,爸爸無論掙沒掙著錢,都會帶點好吃的糖,很甜很甜的糖,夢裡都能流口水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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