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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姓氏的主人,而不是姓氏的奴隸

給孩子起名是個技術活,但是現在不僅僅是要給孩子起名字了,而且還得計較到底跟媽媽姓呢,還是跟爸爸姓呢?是啊,現在都開放二胎了,大家說不定都是獨生子女,雖然說是生男生女都是傳後人,但是這個姓氏還得傳啊,由此又衍生出一些家庭矛盾來。

首先根據國家的戶口條例,孩子當然可以跟母姓,也可以跟父姓,你喜歡還可以兩個姓加一起,不過這個不算複姓,姓啥還得看第一個字是啥。所以我們當然要尊重另一半的意見,條件允許下可以生兩個孩子,一人一個姓,這樣最公平了。

但是現在很多時候,追求“冠姓權”往往不是對方一個人的意見,往往是對方一家人的意見,甚至是一方被自己的父母裹挾著來爭取“冠姓權”的,這就很有意思了。首先不是說兩個人結婚之後,就要跟自己父母“老死不相往來”,這是不可能的,但是兩個人結婚之後,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小家庭的事務,如無必要,就沒有讓別人參合到自己小家庭中來,孩子跟誰姓,起什麼名字,就應該讓孩子的父母自己決定,上一代人不應該過多參合,給個建議就好,真要自己赤膊上陣來爭論這個,本質上還是把子女當作附屬品,是自己的“父權”介入到子女的生活中,這不管是男方父母的一方,還是女方父母的一方,都並無區別,本質上就是大家族主義。

當然也有一些“大聰明”小夫妻,你們兩邊都在爭這個“冠姓權”嗎?直接競價拍賣,讓你們你家爭破頭,小兩口自己拿著真金白銀自己逍遙快活,豈不美哉。

對於這種方式,又衍生出兩家並一家的方案,當然這不僅僅是因為“冠姓權”的原因,更有房價的因素,兩家人出房款,孩子一人一姓,男不入贅,女不外嫁。但這只是打著男女平等的幌子,做傳宗接代的事,本來婦女的生育權得由婦女自己決定,想生幾個都是婦女自己決定,即使是要求流產,連丈夫都沒有反駁的權利,結果現在更好,直接變成生育機器,說生兩個就是兩個,長輩們已經決定好了。真正冒著風險入產房的媽媽卻不得不屈從。

作者一直認為,現在的年輕人匆匆結婚,不是說有沒有感情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自立能力的問題,很多事情都是雙方父母操辦,小兩口坐享其成,這一切都讓宗族權利凌駕於婚姻,凌駕於血緣之上。“冠姓權”的爭奪只是第一步而已。接下來因為不是一個姓的人,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會不會對孫子赤裸裸地內外有別,厚此薄彼呢,這種又會有什麼的後果,我們暫未可知,但是宗族權的壯大,對個人生活的介入卻實實在在地出現了。

可憐的年輕人就這樣成為了姓氏(宗族)的奴隸,而那些為一個姓氏而介入到子女婚姻的長輩又何嘗不是姓氏的奴隸呢?到底人是因血緣而親近還是因為姓氏而親近的呢?,當前我們依然在儘可能地消滅重男輕女的家庭偏見,沒想到又引發出的偏見來,真是可悲可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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