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該不該教哥哥姐姐讓著弟弟妹妹?終於,困擾無數二胎家庭的問題登上了《奇葩說》的辯論舞臺。
光話題就已經積累了無數熱度,又加上家有二寶的謝楠和胡可的分享,更是激起網友們的陣陣喝彩。在很多人的成長過程中,都被教過“你是老大,你要讓著弟弟妹妹。”但凡老大沒有按父母期待的去做,就會被認為是自私的、小氣的,因為我們總是期待孩子是慷慨和謙讓的。在《奇葩說》現場辯論結果中,正方勝出,大多數人都認為是該教。
事實上,中國傳統的“孔融讓梨”的故事,幾乎人人脫口而出,不少家長更是拿這個故事作為教導孩子學會“禮讓”的素材。“禮讓”固然是一種優秀的品質素養,但在一些二孩家庭裡也著實是一道教育難題。如果你去觀察,你會發現1歲的寶寶會很樂意將他的玩具給你玩,但你很難讓一個2歲的寶寶分享他的小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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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哥哥,讓著點兒你妹妹”、“你是姐姐,弟弟不懂事你還不懂嗎?”、“這麼大孩子,怎麼就不知道謙讓呢?”,多麼耳熟的話語,多麼委屈的孩子。家長不教吧,好像孩子以後容易被貼上“自私,不會分享”的標籤;教吧,又彷彿壓抑孩子的情緒,明明自己很喜歡不想分享,卻又不得不讓給弟弟妹妹。真的是太難了,可正如謝楠所言:
隨著二胎時代的來臨,家中兩個寶寶年齡差都較小,生活中發生摩擦的機率大大增加,父母也經常為此而焦頭爛額。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也都經歷過被家長耳提面命:TA們還小不懂事,多讓著點兒;這麼大了還和弟弟妹妹一樣……心理學家阿德勒說:“當一個家庭有新生命的出現,並且成為整個家庭的焦點時,手足矛盾便會發生。”大多數人覺得應該教大孩子讓著小孩子,但卻恰恰忽略了家人之間本應相親相愛,不要把愛變成家庭規則裡的不得不,它應該是家庭成員發自內心的我願意。
實際生活中,不一定大孩子讓著小孩子,而是兄弟姐妹之間的彼此禮讓。發展心理學中提到:小齡段的孩子沒有視角轉換能力。比如一張畫紙正面是圓型,背面是方形,孩子可能只能看到TA看到的那面,而不知還有另一面。也就是說當大孩子要讓著小孩子時,長此以往小孩子就會認為“被讓”是理所當然的。那麼小孩子長大後到了社會上還會有人讓著TA嗎?所以被讓也不一定是好事。
就像這些育兒經驗豐富的明星媽媽們一樣,她們站在孩子的視角,站在需要不斷思考汲取的父母視角,提醒大家這是有情感溫度的事情。應尊重孩子個性,考慮孩子感受,去找到一條適合孩子個性發展的道路。多一點看見,多一點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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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是教孩子把他人利益優先,這是一種美德。但我們也不能忽略了,讓這個行為的背後,還包含了孩子自己的權利邊界和公平原則。所以“教讓”是引導不是強迫。是先理解,再鼓勵。除此之外,在教孩子讓之前,我們應該先幫助孩子劃清權利的邊界,讓孩子在自己能夠渡讓的範圍內去讓,這是每個父母都應該教給孩子的東西。就像陳銘說的那樣:老大願意禮讓,是一種美德,既然是美德,就應該獎勵而不是懲罰,但現實中我們許多父母都搞不清這個獎勵和懲罰的邊界在哪裡。
這樣,孩子才會從自我中心中跳脫出來,懂得自己和別人的邊界在哪裡。如果我們總在剝奪孩子所有權的情況下去教育,那兩個孩子就會形成競爭關係。而且我發現,我們父母理解的讓,和老大理解的讓,是不一樣的意思。我們會認為把這個東西給弟弟妹妹又怎樣,或者我再給你買。而老大認為的讓,是把本來屬於我的這個東西,分給了別人。我們一直在看的是東西或者事本身,而老大看到的是“我的”。這是每個二胎家庭都繞不開的坑。
辯論,是你拿著哪個執方,就必須堅定站在執方立場說話,但生活不是非黑即白,就像劉擎教授說的那樣:
反方的三位媽媽非常值得讓人尊重,她們呈現出的家庭,是讓孩子像天使一樣自由生長,但這個景象,不是所有家庭都具備的,需要非常好的,各種各樣的條件。但大多數家庭,如果你讓孩子自由生長不去教,只有少數孩子才能夠很好的生長,對大多數孩子,自由生長可能是個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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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間的相處是社交規則的縮影,如果社會上公認的規則是“大讓小”,那麼家庭裡沿用這個規則沒毛病。
問題是現實社會的公認遊戲規則是“大讓小”嗎?4歲孩子會把鞦韆讓給3歲孩子嗎?高年級會把球場讓給低年級嗎?學長會為了學弟放棄追一個姑娘嗎?老員工會把表現機會讓給新人嗎?強國會在外交上讓著弱國嗎?如果以上答案都是不會,那麼父母教的這個規則就是不合理的。
孩子們都不是吃素的,各種規則接踵而來:“因為我就要回家了,所以我先玩。““因為我馬上過生日了,所以我先玩。““因為我戴著眼鏡,所以我先玩。”“因為我是全場唯一的男孩,所以我先玩。”“因為我會吐舌頭,所以我先玩。”“大讓小”的規則看似省了父母的斷案成本,實際是給自己挖坑,因為它必定衍生出更多規則,引發更多案子等著你斷。沒有規則會亂,規則太多更亂。
很多家長用“孔融讓梨”來教育孩子其實完全是沒有邏輯的。
這個典故里,孔融作為弟弟,把大個的梨讓給哥哥,這不是“小讓大”嗎?怎麼到了現實生活裡,卻變成了“大的要讓著小的”、“姐姐要幫扶弟弟”......甚至還有披著“重男輕女”外衣的各種偏心和打壓。如果“讓”是一種美德,那至少讓孩子們學會“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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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僅僅是多子女家庭需要考慮的,獨生子女的家長也面臨著關於“讓”的諸多場景。應該說,只要有社交,就避免不了“讓或不讓”這個選擇。比如上早教班、平日與同伴玩耍、與親戚家的孩子玩耍等等。家長只需要營造平等、充滿愛和尊重的環境,其他的,請相信孩子們有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
這讓我想起韓綜《超人回來了》裡,被網友號稱“育兒天花板”的Sam爸,在面對兩個可愛的兒子生氣爭執,互相不理人之後使用的“妙招”。
他把地上散落的骨牌堆成了一堵牆,擋在哥哥弟弟之間。這個操作激起了原本在賭氣的兩兄弟的好奇。砌好牆之後,他給兩兄弟佈置了一個“任務”:現在你們自己面對面交流吧,可以說說為什麼生氣,也可以說說委屈的事情。
結果,兩兄弟真的有一搭沒一搭的聊了起來,最後以兄弟倆抱抱親親大歡樂收尾。勞倫斯·科恩在《遊戲力養育》一書中提出了“太陽法則”:處理兄弟姐妹之間的衝突,關鍵是不要充當法官和裁判,要成為太陽。太陽不關心誰對誰錯,只負責共情,每個孩子的感受都需要被傾聽和理解。父母可以視具體情況決定介入或者退出,退出則是讓孩子自己解決問題;介入也需要先與孩子共情,而不是發號施令。上面Sam爸其實也是變相讓孩子們“玩”了一個真心話的遊戲,而且是“相信孩子自己解決問題”的完美示範。
我們遲早都會學會這件事情。但我們要知道,美德是有前提的。而父母的責任,是幫助孩子建立這些前提。第一個前提是:“我必須要有安全感”。我需要知道這個東西我是有所有權的。我有安全感之後,才有心思去談讓不讓,才能進一步去想,我要不要讓喜歡的人也開心呢?
第二個前提是:尊嚴感。人都是如此,只有當我感覺到被尊敬,才會想到我要不要讓別人。如果父母一味地在弟弟妹妹面前貶低哥哥姐姐,不僅小寶的價值觀會扭曲,哥哥姐姐會怎麼想?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既然讓了,就應該要得到感謝。
如果父母要教哥哥姐姐讓弟弟妹妹,那也要教弟弟妹妹感謝哥哥姐姐。禮讓是美德,感激也是美德。
教育作為一個有情感溫度的事情,就像這道辯題一樣,該和不該我們即使心裡早有答案,但也會動搖。無論如何,把孩子當成孩子對待,把自己當成一個真正愛孩子的父母去看待,這才是教育方式的最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