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管教》
出版社: 京華出版社
副標題: 如何不懲罰、不嬌縱地有效管教孩子
原作名: Positive Discipline
所謂的“正面管教”,就是讓孩子自願自覺地遵守他們自己提出的意見,學會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
書中具體從懲罰、糾錯、教給孩子處理問題的方法和鼓勵,這四個方面來詳細講解如何做到正面管教。
懲罰並不是打罵孩子,而是在根據錯誤的不同型別和考慮孩子接受懲罰的心理狀態下,有針對性地採取自然後果或邏輯後果。
從建立長期效果的基礎上(就是讓孩子明白特權=責任),引導孩子懂得責任的重要性,學會自己思考,養成自己解決問題地習慣。
糾錯,是從孩子的目的出發,糾正孩子的錯誤行為。
孩子做出不良行為時,背後的目的往往有四種,分別是尋求過度關注、尋求權利、報復和自暴自棄。
當我們找到孩子不良行為背後的目的後,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並引導孩子糾正不良行為。
教給孩子處理問題的方法--就是培養孩子學會自己解決問題。
首先要營造出解決問題的氛圍,先要冷靜下來,出去走一走,或者外出用餐,營造出好的氣氛;
然後用按照解決問題的四個原則--相關、尊重、合理和有幫助,來使用啟發式提問,從而引導孩子想出解決方案,並一起實施。
這四個原則最終目的在於讓孩子受到尊重的對待,並且尊重地對待其他人,從而獲得解決問題的責任感和自主性。
鼓勵-孩子的優點、積極的一面以及錯誤,都可以是鼓勵的內容和方向。
錯誤也可以是鼓勵的內容,孩子的每個錯誤都是他們學習的大好時機,我們大人要鼓勵孩子學會在錯誤中發現自己的不足點,並不斷努力學習,讓孩子學會新的技能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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