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一個案例:
一對父母,在孩子不願分享的情況下強迫孩子分享的情境。
豆豆正在玩心愛的恐龍,鄰居樂樂一眼就看中了這個玩具,湊上去伸手要搶玩具。
豆豆自然不讓,護著自己的玩具。媽媽看見了,教育道:“玩具要跟好朋友分享,否則樂樂就不願意跟你玩了。”
他不為所動,把玩具抱緊,宣告主權。媽媽看講道理沒用,上前去掰孩子的手。見恐龍掉在地上,樂樂迅速撿到一邊玩了起來。豆豆大哭不止發洩不滿,媽媽只好又給孩子講道理、拿零食轉移他的注意力,可唯獨沒有幫孩子把玩具要回來。
樂樂奶奶覺得不好意思,讓樂樂把玩具還給主人。豆豆媽卻說:“沒事沒事,讓他玩吧,不會分享的孩子太自私了,在幼兒園會被孤立。”
事實真的會像豆豆媽說的那樣嗎?
孩子不分享就是自私?
一般兩歲多的孩子就進入到了心理學上的自我意識形成階段,在這個階段孩子會建立起對自我的感知,當形成這種感知之後孩子才開始意識到周圍還有其他人,而後才能在反覆的社交活動中,逐漸體會到分享的快樂。一般來說,孩子要到4歲之後,才能做到自願的分享。
它的典型表現就是孩子會常常使用“我”,並開始形成對物權的敏感。他們常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什麼東西都不肯和別人分享,這並不是孩子變自私了,而是他開始探索自己和物品間的關係。
佔有慾不利於孩子交友?
將心比心,如果有人和你說:“你應該具有分享精神,所以,請把存款分我一半!”你一定覺得這人瘋了,可在孩子眼中,他心愛的玩具和成人的“存款”沒有什麼區別。
需要分享的小汽車,可能是他“車庫”中最重要的一輛;需要分享的繪本,可能包含了媽媽陪伴自己無數個夜晚的哄睡故事。它們的意義何止那麼簡單?
我們為了讓孩子被別人所接納,強迫孩子去分享的時候,會削弱他的安全感,讓其以為:我對物品的所有權是不對的。不僅如此,童年長期的忍讓和匱乏感,更會讓孩子在未來的人生中不停追尋對物權的佔有慾,變成了真正的貪婪小氣。
我們都知道分享是美德,在我們這個重人情的國度,分享甚至還是檢驗一個孩子養育合不合格的隱形標尺。
但其實,分享和愛一樣,孩子需要先擁有,才有能力去給予。
小時候越是被強制分享的孩子,長大脫離父母的控制之後,可能越自私。
為了培養寶貝的分享意識,父母必須得先從保護孩子的物權敏感開始。
鼓勵孩子合理的佔有
屬於孩子的東西,給予孩子充分的自主權:“這是你的東西,你可以選擇分享,也可以選擇不分享。”如果遭遇了孩子被強迫分享、被評價“小氣”的時刻,父母要勇敢站出來說“不”,給予他最有力的支援和保護。
對於那些不屬於孩子的東西,也應幫助孩子認識到,事物的主人對其享有支配權,孩子不能隨意地處置。比如爸爸的眼鏡、姐姐的布娃娃等,都需要經過其所有人的同意才能玩耍。
引導孩子交換和輪流玩
交換和輪流玩是鞏固孩子物權意識非常好的方式,它讓孩子明白,別人玩一會兒,並不是玩具就歸別人了,“是你的終究還是你的”,最終它還會回來。
不僅如此,互換帶給孩子的體驗也是棒棒的,他不僅沒有失去自己的玩具,玩到了從來沒有玩過的新鮮玩具,還初步掌握了一些社交技能,和小夥伴共度了愉快的時光。
讓孩子尋找合適的分享方式
很多父母採用一刀切的方式:快,把玩具給小朋友玩一會兒。
但有心的父母已經開始留意,孩子對於是否向他人分享是特別有主見的:崇拜的大哥哥大姐姐要玩,可以,比自己小的孩子要玩,不行;孩子有很多塊餅乾,拿出一兩塊分享給別人,孩子也樂意之極,但如果自己只有一點,會覺得不捨。
哪些玩具孩子願意分享,哪些不願意?哪些人他願意分享,哪些人不願意?什麼時候他願意,什麼時候他不願意?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孩子需要不斷的練習和積累經驗,才能找到既不委屈自己、也不為難朋友的平衡點。
營造樂於分享的家庭氛圍
育兒先育己。父母是什麼樣子,孩子就是什麼樣子。
想讓孩子學會分享,父母首先就得成為一個樂於分享的人。平時可邀請孩子加入你的分享行為中,比如做好吃的點心送給鄰居,一起為爺爺奶奶準備禮物,有好吃的給每位家人分享等。
一旦發現孩子有了分享行為,哪怕是給媽媽吃一口他最愛的蛋糕,都應及時給予讚許與鼓勵,要讓他知道,自己這樣做不僅收穫了情誼,感受了快樂,也會得到大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