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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家長要求的"不自私",要表現的很"大方",對小朋友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在四歲之前的孩子,往往不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而且這時候的他們正處於物權敏感期,他們對喜歡的東西都十分在意。別說是他最喜歡的玩具,就連所看到、摸到的,都可能出現"護犢子"的行為。

寶寶拒絕分享,只是心理髮育階段性的表現。

因此當寶寶不願分享時,家長不斷勸說,甚至強迫分享,可能會對孩子的性格造成一定影響。著名的瑞士著名兒童心理學家讓·皮亞傑說過:"被迫的無私、分享,對於孩子而已,通常是以犧牲自我需求而終結的。很容易讓孩子潛意識裡認為自己的心理需求不重要,導致孩子自我價值感低。"

首先建立正確的物品所屬權概念

四歲之前的孩子,還未建立清晰的物品所屬權概念,他們尚在努力學習分清,什麼是我的,什麼是你的。

這時候,我們可以通過遊戲的方式,幫助孩子區分物品的歸屬權。告訴寶寶沒有經過物品主人的允許,我們都不可以隨便使用他人的物品,讓他知道:我的東西,我有絕對的支配權。同時也讓他明白,別人的東西不能亂動。

其次把選擇權交給孩子自己

每個小孩子都會經歷物權敏感期,期間內會表現出強烈的佔有慾。此階段,要充分保護寶寶的"自私",給予孩子保護自己東西的權利。

如果總是強迫孩子進行分享,無形中就會傷害到孩子,感覺沒有什麼東西是完全屬於自己的。成年後,他們可能也不敢拒絕他人的任何要求。

《家有兒女》中就有這麼一幕,主角夫妻倆整天被只借不還的鄰居上門借東西,礙於各種原因,他們面對一次又一次不合理的要求,始終沒有勇氣開口拒絕,一遍遍的委屈自己。反而是夏雪,能夠禮貌而又堅定地拒絕了鄰居。

所以,我們需要明確讓孩子知道,自己有權決定是否要分享屬於自己的物品。即便是家長也不能強迫孩子完全依照自己的想法來做,當寶寶暫時還不願與人分享時,家長可以用詢問式引導的方式,了解孩子是否願意把其他玩具讓給他人玩,或者兩人一同玩耍。比如說:"你現在有玩具可以玩,但別的小朋友還沒有,那你可以讓他先玩著你別的小玩具嗎?(分享別的物品)"又或者說:" 你可以讓他跟你一起玩嗎?"

給孩子適當的決策權,逐步讓他自己拿主意。尊重孩子的自我意識,同時鼓勵孩子分享是一種美德,不願意分享也完全可以說"不"。

成長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心理髮育也會慢慢成熟,等孩子成長到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子,他們在分享過程中收穫友情和關注,感受到其中的快樂的時候,就會開始理解分享的意義,自然而然就會懂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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