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自我教育,是在以他們的本能直覺,找到通往內心世界的道路
蒙臺梭利認為,孩子的內心能夠在主動的自由探索的過程中獲得平靜,並從中完成自我教育,獲得自律的需求和力量。
這個自我教育,是孩子在完全不受任何影響的情況下,專心投入到活動的過程中完成的。
當孩子完成的重要活動後,他們的臉上會出現愉悅的表情,整個人看起來非常平靜,眼睛閃閃發光。他們充滿了朝氣和活力,獲得了新的動力。
一旦孩子生活在這種沒有功利壓力的自由環境中,就會顯得特別的快樂和友善。他們的心靈之窗被開啟,感覺變得敏銳,生活豐富靈動。
孩子越是專心工作,越能從工作中獲得平靜,也就越能發自內心地遵守紀律。這就是他們自律的形成基礎。
一個能夠自律的孩子,其實是步入了自然心理髮展的道路,他們的生命是充滿活力的。
這樣的孩子目標明確,他們通過活動讓內心的疑惑得到解決。這些獲得頓悟的孩子,會表現出對環境的非常配合和耐心。這種配合與耐心,都是自然而然的,並沒有人特意教給他們。
這就是他們最初的自我教育。
如果一個孩子無法自主地進行活動,他們的自由受到限制,精神就會失去平衡。
這樣的孩子,無法專心思考,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也很難去自覺服從其他人的指令。試想想,如果孩子不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又怎麼能夠主動按照他人的指令來行動呢?
服從,也是一種力量的表現,一種精神上的敏感性,是內在心靈平靜的結果。
孩子的自然活動和心靈自由不受人為的干擾和制約,得到健全的發展,獲得精神上的平衡,才有能力來約束自己,服從其他人。
孩子的自我教育,其實是以他們的本能直覺,找到了通往內心世界的道路。
自律,在自由中產生,也是自我內心力量強大的表現。為什麼給孩子自主自由的權利越多,孩子越自律?
如果一個孩子在正常情況下都能為自己做主,滿足自己的內心發展需求,他就不會像那些被限制自由自主的孩子那樣,一旦失去管束,便過度地放縱自己。
那些平時受到嚴格管束和控制的孩子之所以會過度揮霍“自由”,是因為他們的自由探索機會難得(也確實如此)。因此,越是被禁止,他就越嚮往。一旦有了機會,就容易失控。
真正的自我,是在自由中產生,並獲得成長的力量。
我們知道,一個人的自我內心力量包含了"實現並滿足自己需要的能力"和"能夠排除干擾做自己的能力"。
自我,不是以自己為中心許多人會認為,給孩子充分自由,讓孩子活出自我,就是在縱容孩子以自己為中心,讓孩子為所欲為。
他們說:
其實,他們所指的“自我”,其實更多地指向於一種廣義意義上的本能我,類似於心理學上所謂的“本我”。本我是處於非社會狀態的,自然很容易與外界發生衝突。
心理學上的自我,有著人格層面上的另一種意義:
自我不僅兼顧著自己需求的滿足,同時也遵循著協調自己與周圍環境想適應的原則,在內心與外界和諧的狀態下,幫助自己更好地抵達目標和成就自己。
由此可見,一個人自我的發展與強大,其實就是尊重自然成長規律的結果。
本我、自我和超我這是弗洛伊德提出來的。這裡簡單表述一下三者的相互關係。
本我,是與生俱來的,代表著人本能的衝動和慾望。本我遵循的最終目的是享樂,它是無意識的、非理性的和非社會化的,就像一個任性的小孩,隨心所欲。
自我,是人格的執行者,主要負責調節本我與超我之間的矛盾,以合理的方式來滿足本我的要求。
超我,是道德化的自我,是人格社會化的結果。超我的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衝動,二是對自我進行監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
簡而言之,自我是在超我的監控下,以合理的方式來滿足本我需求的。
一個人的自我越強大,合理滿足自己內心需求的能力就越強。
而一個人過度壓抑或放縱自己,都是自我力量弱小的體現。
因為他不能很好地處理本我與超我的衝突,前者讓無法合理滿足本我需求,後者過度滿足本我,讓超我的作用無法發揮,也就失去了自律的力量。
也就是說,那些“以自己為中心、為所欲為”的孩子,不是自我強大,而是自我弱小的體現。
強大孩子的自我力量的前提:給孩子充足的愛、自由和安全感。孩子最初的自我,是在養育者無條件滿足自己的環境中形成的。從最初母親配合嬰兒的節奏滿足他的全能自戀開始,讓孩子擁有自我掌控感,也就獲得了最初的安全感。
如果一個孩子最初的內心需求得不到很好的滿足,他們常常被迫忽略自己的感受,去配合母親和周圍環境的需求,他的內在自我就無法很好地形成。
再大一些,孩子有了探索與追求自由的需求與動力。這時,我們要給予孩子在安全原則下的最大探索自由。
我們給予孩子的自由,包括了允許孩子犯錯和失敗、尊重孩子的意願與感受,不壓抑他的內在需求和動力等。
首先,允許孩子犯錯和失敗。
試錯,是孩子成長的一種最常見,也是最快的方式。每個孩子都是在與環境的互動中充分吸收環境的營養,來完成自已的自我塑造的。他們會本能地從錯誤中學習,收穫適合於自己的經驗教訓,這是自然教育的力量,也是孩子自我教育的本能體現。
這也不許做,那也不能做,最終孩子內心因為吸取不到精神營養而枯萎,失去了自我成長的力量。
感受,是孩子自我教育的基礎。規則,最好建立在感受之上。李雪講了這樣一個例子:
一個7歲的小女孩,進我的房間不敲門,我有些不滿,於是告訴她:“進門之前先敲門是基本的禮貌,我說請進,你再進來。”她好像聽懂了,但下次還是不敲門,我又講了一遍,照舊,最後只好直接跟她說:“你這樣突然闖進來,我不高興!”小女孩恍然大悟,以後每次都很開心地敲門。
前面她講的是冷冰冰的規則,與女孩的感受是割裂的。當她講出自己的真實感受後,女孩很自然地維護了她的感受,輕鬆自在地遵守規則。
因此,當我們與孩子互動時,一定要用心與情感來溝通,而不是隻看對錯,更不是冷冰冰的要求、命令和講道理。
有些家長認為自己沒有時間,所以對任何事都講求效率,管教孩子也只有簡單粗暴的規則與命令,而忽略了孩子的感受。
這會讓孩子的本能與成長需求受到否定和壓抑,他們的自我也會因此遭受打擊,漸漸失去了力量。
孩子的最大優勢就是感受,他們更在乎的是態度而不是道理。
他們的感受能力是天然的,在成長中父母充分尊重孩子的感受,他們就能學會如何在互動中尊重他人的感受,形成讓彼此都舒服的界限。就像那個女孩一樣。
這其實也是他們內心自我力量的一種體現。
致力於教育領域優質圖文創作,與大家一起成長,讓孩子擁有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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