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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小區裡的兒童遊樂區看到這樣一個現象,一個年輕的媽媽帶著自己的女兒在玩滑滑梯,由於孩子特別多,媽媽擔心自己的女兒被大孩子撞到,就跟在女兒後面不停地說:“慢點慢點,看好路,別走那麼快”。一會又對旁邊的小孩說:“跑慢點,別撞著小妹妹了。”還不停地勸女兒說:“這裡太危險了,咱們走吧”。但是看看四周,比小女孩小的孩子也不在少數,大概兩歲多的樣子,好多也都是家長跟著在玩,也是在孩子後面保護著。這個現象是不是很常見?

有的家長會說,孩子還太小,我要是不管,萬一孩子摔著了磕到了怎麼辦?確實現在有很多新聞裡面報道孩子在遊樂場所玩出現危險的情況,但是危險隨處可見,家長不能時時刻刻跟著孩子,

不要傷害他們天性裡面想要去探索的好奇心。

1、要捨得讓你的孩子面對危險

這裡說的危險不是明知危險而讓孩子故意參與其中,只是針對於上面例子,在日常生活裡經常遇到的,會本能躲避的危險。

教育家盧梭在《愛彌兒》中說:“教孩子怎樣做人,不是把做人的準則教給孩子們,而是讓孩子們自己去發現這些準則。”

家長說一千遍“小心”,不如讓孩子體驗一次摔跤。下次,他自然會小心。當他接受了家裡邊的桌子上邊邊角角都是軟的,他就會覺得所有的桌子都是這樣,所以即使家裡到處都貼滿了防撞條,孩子還是會在別的地方被磕到。孩子不在身邊的時候就總是摔跤,不是他不小心,而是他的感知危險的能力在降低。經常被提醒“小心”的孩子,要麼不敢去跑去跳,要麼就總是摔跤。因為你的參與打亂了他的判斷力,他必須被時刻提醒才能安然無恙。而過多的保護也會打斷他們去探索外界的試探,他一採取行動,你就說“不可以”,他就不會再去嘗試了,因為媽媽說了“不可以”。

2、捨得讓你的孩子進入別的關係

別的關係指的是孩子和家長以外的人的關係,比如和鄰居、老師、孩子的玩伴,甚至是陌生人。尤其是孩子的主要養育者要捨得讓孩子進入別的關係。

三歲的帥帥最近總是喜歡跟小區裡的孩子玩,不管是誰,看到就要主動上去說“我們一起玩吧”,玩起來甚至忘記了媽媽,該回家的時候還要跟著別人一起回家。媽媽為此非常不解,難道自己平時對孩子不好?還是孩子在家裡玩得不開心?於是每次帥帥和別的小朋友玩得忘乎所以的時候,媽媽就強行把他帶走。

精神分析師曾奇峰說過:“孩子的某種能力的削弱和喪失,都有可能是跟父母的關係過近有關”

心理學上對於安全依戀的定義,是在孩子出生後六個月,和誰的關係最近就會認為這個人是和自己是一體的,也會非常依戀這個關係。

孩子到了三歲的年紀已經有自主意識了,可以區分自體和客體了,可以知道自己和別人是不一樣的,自己是自己,別人是別人。開始不會一天到晚粘著媽媽,想要出去和小夥伴一起玩了,這時候如果媽媽不放手讓孩子出去玩,或者是一天到晚是媽媽離不開孩子,那麼就讓孩子一直都無法區分自己和養育者的關係,一直依戀,導致容易出現很多問題。

從依戀關係到夥伴關係,這是個體成長的規律,如果這個規律沒有很好的形成,孩子就會被迫一直在這個關係中無法脫身,造成的後果就是不敢與這個關係之外的人建立連線,這也就是膽怯、社交障礙產生的最初原因。

所以媽媽要捨得讓孩子去和自己以外的任何關係建立連線,也要捨得讓爸爸帶孩子,即使爸爸照顧的沒有媽媽那麼完美,但這會讓孩子從心裡感受到進入了和媽媽以外的人的關係中,可以產生不同的體驗,這也是他探索外界的方式。孩子上幼兒園了,媽媽要捨得讓老師看孩子,捨得讓孩子跟別的孩子玩,這才能讓孩子從現實關係中體會到與家人不同的感受,從而建立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看法,最終形成屬於自己的人格魅力。

3、捨得讓你的孩子做家務。

孩子在家裡適當的做一些家務不但可以增強孩子的自信心,也可以讓他感受一下父母平時的勞累,這樣孩子才會知道什麼是自己可以做的,對於增強他的獨立性和減少他對家人的依賴性有很大幫助。

現在不少年輕夫婦結婚之後還要依靠老一輩來做飯帶孩子,一些獨自在外生活的年輕人甚至連飯也不會做,只會吃速食和外賣,連衣服都不會洗,家裡亂的一踏糊塗,彷彿沒有父母的照顧,自己就無法正常生活,還需要有人餵食才行。這種退行的表現,正是因為小時候父母不捨得讓孩子做家務,不捨得讓孩子吃苦造成的。這樣的人即使在事業上有所成就但在生活上也是一個嬰兒的水平,無法自理。

菁媽寄語:當孩子敢於面對危險,又有強大的社交能力,還會自己照顧自己的時候,你還有什麼好怕的?即使沒有錢,這樣的孩子也早晚會有出息的。

家長總在忙於掙錢,卻忽視了孩子的教育,美其名曰為了孩子,可是孩子需要的根本就不是錢,家長與其抱怨孩子這不行那不行,不如內觀自己的行為和想法,從根源上理解孩子的所有行為,在給予正確引導的情況下讓孩子在身體和心理的成長上有更寬廣的發展空間,這樣的孩子只會越來越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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