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名義上是假期,但照顧剛出生嬰兒的吃喝拉撒,還要忍受產後身體上的不適,對於媽媽們都是非常不容易的,實踐中不少離婚的案子就是在產假期間埋下了隱患。
【律師小李講案例】
①陪產假太短,喪偶式育兒?
最常見的夫妻矛盾就是“喪偶式育兒”,新手媽媽生完寶寶幾天後,老公就得回去上班了,照顧孩子的責任全都落到了家裡女性的頭上。媽媽獨自帶娃的累得夠嗆,看到沒空照顧孩子的丈夫就火大,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的日子避免不了。叫長輩女性來幫忙育兒的,婆媳矛盾又會大大增加。經歷過的爸爸們應該都有過類似經驗吧~
我就見過一個因為坐月子鬧離婚的。本來兒媳自己訂好了月子會所,但婆婆覺得外面肯定不如在家自己照顧得好,不同意讓兒媳去月子會所休養,結果還沒出月子,女方就氣得想離婚了。男方不僅要忙工作,還要在老婆和自己媽媽之間周旋,兩邊都要罵他,苦不堪言。思想差異太大的兩代人因為一個月子會所就起了這麼大的矛盾,搞得一大家子都雞犬不寧。
可見,丈夫在育兒上參與度過低,對於家庭的和諧還是有影響的。
②產假導致隱性就業歧視?
產假是女性應得的權利,但個別企業為了減少用人成本不願意僱傭有生育意願的適齡女性,造成了隱性的就業歧視,壓縮了女性的就業空間。
我還有當事人遇到過更不厚道的企業,兢兢業業在公司工作了四年,一懷孕公司就變相讓她自己提出調崗降薪,甚至在產假後以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為由辭退了她,好好的事業就此中斷。再去找新的工作也經常被拒絕,雖然都不在明面說原因,她也知道很大的原因就是企業擔心她照顧幼兒或是再生二胎耽誤工作。
產假本應是女性員工的合法權益,現在反而成了給就業拖後腿的劣勢,工作上的黃金年齡也被耽誤了。難道產假對於女性是福還是禍,只能看運氣嗎?
【延長父親的帶薪陪產假,你支援嗎?】
現在三孩政策開放了,國家也在逐步提出關於三孩政策配套支援措施的建議,來改善女性的生育環境。
今天“建議延長帶薪父親陪產假”就上了熱搜,大家議論紛紛,你是怎麼看待這個建議的呢?
在律師小李看來,延長父親帶薪陪產假是有合理性的。
現在不少地方的父親陪產假僅僅只有7天,對於父親參與育兒的鼓勵作用有限,參保男職工的獲得感不足。建議裡提出將帶薪陪產假延長到至少1個月,同時父親陪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應由生育保險支付。
【延長父親帶薪陪產假的好處】
①可以讓女性勞動者能得到更多的休息,保障孕產期的生理健康。
延長陪產假可以讓男方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嬰兒,參與到育兒中來,瞭解到媽媽的育兒艱辛,夫妻共同承擔育兒責任。
②延長男方的陪產假也可以保障嬰幼兒得到必要的照顧。兩個人的照顧總比一個人輕鬆,也可以避免嬰兒因為照看疏忽而產生意外。畢竟每年都會出現嬰兒墜樓、誤食中毒、丟失等案件。如果再加上以後公共托育機構的完善,就能共同實現對嬰幼兒的照料。
④避免用人單位責任的畸輕畸重。
建議裡提出了,由社會保險而非用人單位來支付相關的醫療費用和假期津貼。這可以減少員工生育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額外成本,避免用人單位因為更多聘用了育齡期勞動者而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也就是說,可以大大減輕企業聘用育齡女員工的負擔,從而拓寬女性的就業空間,減少受到的就業歧視。
⑤鼓勵父親更多參與育兒,父母雙方共同參與育兒有利於兒童的健康成長。作為父親,你也不想常年在外辛辛苦苦工作,回到家孩子卻連你都不認識吧,缺失了孩子的成長過程可沒有辦法彌補。共同育兒也能利於家庭和諧,夫妻不至於為了誰養孩子多一點少一點而吵架。
總之啊,育兒從來都不是夫妻哪一方的責任,是需要共同承擔的。延長陪產假,讓男方享受一定的假期,從經濟和文化上都能起到較好的鼓勵和倡導作用。
【好了,律師小李今天講了這麼多關於產假和陪產假的內容,你是怎麼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