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raina爸爸。raina即將6歲了,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缺乏獨立性和自主性的問題越發凸顯,成為當下的主要矛盾。由於這個問題比較普遍,我就來和大家分享一下:現階段,我對於這個問題的思考和經驗。
想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重新理解一下:什麼是權利?
在《力量原則》一書中,將權利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強制性權利。
你是家長,你是老師,你是領導,你掌握力量,因此,我們就得服從你的權威。這種權利關係就是強制性權利,也是家長們最常用的管理工具。
家長對孩子大吼大叫,嚴厲地發號施令,就是在運用自己的強制性權利。家長的權威是建立在身份和力量的基礎之上的,因為家長身為父母的身份,並且掌握強大的力量,孩子不得不服從。
第二種權利是:交易性權利。
所謂交易性權利,是指你如果不服從我,就會受到懲罰,你就要蒙受損失;如果你服從我,則會獲得獎勵。這也是家長們常用的管理工具。
家長通常以物質獎勵的方式誘使孩子遵從自己的指令,與之相反的,則是以威脅的方式逼迫孩子服從自己的指令。無論是何種方式,都是建立在某種交易條件之上的。
第三種權利是:共識性權利。
我真心願意服從於你,我之所以追隨你,不是因為你比我有力量,也不是因為你的權威地位,而是因為我發自內心地喜愛你,尊重你,敬佩你,認可你。這就是共識性權利,它是建立在互信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之上的。
這三種權利各有其優勢和劣勢:
強制性權利的優勢是:效果立竿見影,能夠快速地解決當下的問題,讓孩子服從指令,立刻行動起來。
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它的劣勢,就是不具備持續性,效果極為不穩定。隨著孩子年齡的增大,孩子的力量日益增強,孩子會越來越抗拒家長的強勢,家長的權威會逐年遞減,直至分崩離析。
交易性權利的優勢是:避免了當下的衝突,能夠與孩子和平地達成協議,是一種成本較低的處理辦法。交易條件往往是獎勵為主,懲罰為輔,雙方博弈的是達成交易的代價。
它的缺點也很突出,一旦孩子提出的條件得不到滿足,談判就會破裂,權利就會喪失。正所謂,無利不起早,建立在利益之上的關係是脆弱的。
共識性權利的優勢是:和平協商,互惠互利,既能充分調動孩子的積極性,讓孩子學會獨立自主,又能從根本上解決孩子沒有驅動力的問題,能夠充分釋放孩子的特長和潛能。
它的缺點就是:成本高,效率低,見效慢。為了達成共識,調動孩子的主動性,家長需要特別有耐心,這需要花費成倍的時間和精力。
家長既要包容孩子的缺點和過失,又要承擔協商失敗的風險,還需要尊重孩子的實際情況和自主意願,與孩子“求同存異”。這樣才能逐步建立起互信和共識,這就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其效果也需要經歷較長的週期才能慢慢得以體現。
這三種權利各有優劣,沒有絕對的好與壞。我們需要根據孩子發展的具體情況,靈活運用,不可生搬硬套,盲目跟風。
拿我女兒raina的情況來說,這三種權利,我都在使用,只是在不同階段,側重有所不同。
raina在5歲之前,獨立意識還不強,更多地依賴家長的照顧,所有大小事物都是由家長一手包辦的。在這個階段我會更多地使用強制性權利,孩子也比較容易接受。偶爾,我會輔助使用交易性權利,算是給孩子的一點驚喜和福利,拉進彼此的距離。但我不常用交易性權利,因為它的劣勢很突出,需要加以控制。
raina媽媽由於工作繁忙,與孩子見面的時間不多,於是對孩子產生了補償式心理,就會經常使用交易性權利。這樣做的結果就是,raina一見到媽媽,就想要禮物。一遇到事情,就和媽媽談條件,要求買禮物。
當然,在我們家,這種情況更多地被看作一種親密的親子關係,屬於母女間獨特的相處方式。因為,在我們家,總的來說,交易性權利使用的比重是很少的,完全在控制範圍之內。
現在,raina快6歲了,她的獨立意識已經覺醒,開始有自己的思想和觀點。在這個時期,我的側重點也需要作出調整,開始重點使用共識性權利。隨著全面使用共識性權利,事情就變得異常複雜了,但這也是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關鍵所在,這對我來說是勢在必行的!
為此,我需要立刻做出改變,這種改變是巨大的,足以挑戰自己的意志力。
目前,我採用“三步走”的方式來進行調整:
第一步是:停止使用強制性權利。
因為強制性權利與共識性權利背道而馳,很難相容。這要求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能對孩子大吼大叫,也不能粗暴簡單地命令孩子幹活。這需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並且保持足夠的耐心。
在此之前,我和raina也常做一些緩解情緒的互動訓練。當我們生氣的時候,我們會說:“keep deep breath(深呼吸)”,“let's take it down a noch(別衝動)”。當我們遇到困難時,我們會說:“有麻煩,想辦法,解決它。(來源於某動畫人物臺詞)”。
第二步是:從時間管理入手。
因為掌控時間的權利是人類最核心的權利之一,時間的優先順序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所度過的人生。對孩子來說,想要真正掌控自己的命運,就要從瞭解時間開始。為此,我們增加了一系列的日常工作。
raina放學回到家中就會先看下時鐘,然後根據吃飯時間來確定當下的任務時間和任務內容。同樣的,吃完飯後,也會看一下時鐘,以此來確定接下來的時間安排和工作內容。
隨著raina對時間敏感度的提升,她所定的計劃會越來越靠譜,她的時間意識也會越來越強。她開始真正掌控自己的人生,對我來說,我只是作為教練,從旁輔助和提示,我需要把最重要的權利逐步交還給raina,這就是掌管時間的權利,即:掌管生命的權利。
經過一段時間的練習,最終她將會負責掌管自己的一切,獨立安排時間,獨立安排任務內容。最重要的是,她將開始獨立安排任務的優先順序,這將決定她將成為怎樣的人,採用怎樣的生活方式。而這一切都是她自己做出的選擇,她也同樣為此承擔相應的後果。
在實施時間管理權的過程中,raina會犯很多錯誤,會帶來很多不良的連鎖反應。我們需要做的不是抱怨,不是推卸責任,而是接納錯誤,接受損失,瞭解實際情況,並做出調整。透過這種方式,raina也就逐步變得獨立自主,她的個人特點和能力也能得以最大程度地發揮。
第三步是:堅持“四條基本原則”,建立領導力。
然而,無論在哪個階段,唯有“行動”才是領導力,而不會是其他任何東西。
結束語
簡單來說,想要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我們需要從家長與孩子的權利關係入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運用不同的權利工具。
家長們需要根據孩子的需求和實際情況,調整自己的教育策略:在孩子沒有獨立能力,依賴家長照顧的時期,更多地使用強制性權利;在孩子獨立意識開始萌芽時,家長需要保護好孩子的獨立意識,快速地從強制性權利轉為共識性權利;無論在任何階段,都需要謹慎而有節制地使用交易性權利。
對家長來說,難點在於放下手中的強制性權利,對孩子的學習、娛樂等日常事務不大包大攬,轉為使用共識性權利。正所謂:知易行難,我們家長同樣可以藉助孩子的力量,彼此監督,共同進步。就像每次我生氣的時候,raina就會對我說:“let's take it down a noch(別衝動)”一樣。
最後,對於如何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習慣,我提供了一個簡化的“三步走”的實施步驟,以供諸位家長們參考。這也是我們家正在採用的方法,對raina來說,非常有效。對其他不同的孩子來說,我覺得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好了,這篇文章就說到這裡,我們下一篇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