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哲學家克里希那穆提曾經在他的《最初和最終的自由》一書中寫到:愛無法思量,愛無法培養,愛無法練習。練習愛,練習手足之情,這些依然在頭腦的領域之內,因而並不是愛。當這一切都停止,愛就會出現,然後你就會知道愛是什麼。
愛的形式可以說是多種多樣的,我們家長或許會認為,給予孩子的愛都是無私的,都是為了孩子好。但是,孩子卻往往不這樣認為,他們會覺得家長所給予的愛,都是為了家長自己好,而不是為了他好。
(1)“媽媽讓我這次考試考好,她就獎勵我,不就是為了使她自己的臉上有面子。”
(2)“媽媽給我報了鋼琴班,還不是看我同學小美的媽媽給她報了,她也就學著人家的樣子給我報了一個。
這種“有條件養育”的方式,會讓孩子的自我價值感降低,從而在接受家長愛的時候,漸漸地失去自我,認為一切都與自己無關。
“有條件養育”常見的3種類型及其後果1. 長時間用物質獎勵的方式來激勵孩子
不少家長,都會利用物質的獎勵的方式,來獎勵孩子。殊不知,這種過度的物質獎勵會對孩子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前兩天,我碰到了一位小區裡面關係比較好的寶媽。剛見面,她就跟我談起了孩子的情況。她的孩子叫佳佳,今年8歲,回家之後,總是不能坐在家裡專心的去寫作業,令她感覺到非常的頭疼。
出於對孩子的愛,她就想了一個辦法:給女兒設定了一個作業簽到表,只要女兒能在規定時間內寫完作業,就打一個對勾,對勾累積十次就可以兌換一個芭比娃娃。
起初,佳佳為了得到芭比娃娃,果然在寫作業的時候,變得更加專心了。但是,時間一長,女兒依然變成了原來的樣子,這讓寶媽感到非常的不解。
其實很簡單,我們長時間使用物質獎勵的方式來激勵孩子,孩子就會感受不到家長的愛與良苦用心,他們努力的做好,只是為了得到相應的獎勵。在得到獎勵之後,他們也就不會再那麼的賣力了。當然,孩子也會變得更加貪婪,希望獎勵能夠增加,他們才會繼續照做。
2. 對孩子嚴厲管教
還有一類家長會認為,對孩子進行嚴厲管教,是對孩子負責任的表現。因為他們擔心自己過度的縱容孩子,會導致孩子步入迷途,從而失去方向。
所以,他們通常會這樣做:
(1)“回到家後,趕緊給我去,再敢給我磨磨唧唧的去寫,就給我等著。”
(2)“放學後,趕緊給我去上數學輔導班,敢不去的話,看我回家怎麼收拾你。”
這種嚴厲管教看似是對孩子好,同樣也會給孩子引發許多的不良後果。使得孩子變得非常的順從,失去人格與自由。他們會將這種壓抑埋藏在心裡面,不敢輕易的去表現出來,從而使得他們逐漸變得抑鬱。
美國心理學家麥德林•雷文博士就曾經說過:“父母管教過嚴的家庭,孩子成年後出現抑鬱症和焦慮症的比例是普通孩子的3倍,並容易出現吸毒、自殘,甚至自殺的情況。
可見,家長對於孩子的嚴厲管教,往往並不是一件好事。
3. 對孩子進行相應的懲罰
孩子有時候犯錯或者不服管教,家長就會選擇用懲罰的方式,來讓孩子去長記性。
(1)“你作業錯的題實在太多,去把做錯的題給我抄上三遍。”
(2)“這次考試給我考成這樣,去給我站在樓道罰站去。”
這種愛是為了讓孩子變得更好,而進行的懲罰方式,但是,這樣的懲罰方式真的對孩子有用嗎?
美國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教育家海姆•G•吉諾特博士曾經說過:“懲罰並不能阻止孩子的不良行為,它只能讓行為者在犯錯時變得更加小心、更加巧妙地掩飾以及更有技巧而不被發現。孩子在遭受懲罰時,他會在心裡面暗下決心,要在下一次的行為中更加的小心,而不是要更誠實、更負責。”
從他的話中,我們也能夠看出,懲罰只會出現適得其反的效果。
家長該如何對孩子進行“無條件養育”呢?“無條件養育”是由美國著名的作家和教育講師阿爾菲•科恩所提出的,這個觀點最初出自於他的著作《無條件養育》一書中,他在這本書中說:“家長給予孩子的愛,不需要任何意義上的回報,它只是一個禮物,是所有孩子都應該得到的禮物。”
從他的這句話中,我們可以得出:“無條件養育”是在無條件愛的基礎上,所出現的一種養育行為,它並不抱有任何目的。
1. 將親子關係放到首位
在“無條件養育“的情況下,我們家長應當把親子關係放到首要位置。不要因為自己所謂的“愛”而傷害到孩子,對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
當孩子犯錯之後,我們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1)與孩子進行相應的溝通交流,了解孩子的內心所想。
(2)給孩子一個適當的鼓勵,鼓勵他下次改正錯誤,不再犯錯。
這樣的話,親子關係建立起來,雙方自然就能夠感覺到雙方的愛,從而去解決相應的問題了。
2. 學會換位思考
我們要想讓孩子感受到相應的愛,就要學會尊重孩子,而尊重孩子最好的方式,是需要進行換位思考。
(1)當孩子做錯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們不要急於去批評,而是應當換位思考一下,以孩子的眼光來思考一下,孩子為什麼會做錯這件事。
(2)孩子在遇到陌生人不願意打招呼的時候,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一下,想想孩子為什麼不願意打招呼。
通過這樣的方式,我們就更能夠理解到孩子,從而給予對方無限的支援了。
“無條件養育”應當注意些什麼問題1. “無條件養育“不是凡事都慣著孩子
“無條件養育”不代表真的無條件的去養孩子,凡事都慣著孩子。當孩子做錯了事情之後,還幫著孩子去隱瞞錯誤,縱容孩子。
(1)去別人家時,讓孩子去到處亂動、亂拿別人家的東西。
(2)孩子把別人家的玻璃打碎了,家長不要求孩子前去道歉,反而幫著孩子隱瞞。
這樣不僅不會對孩子有利,還會導致孩子在下次會繼續犯錯。
2. “無條件養育”不代表過度滿足孩子
“無條件養育”不代表過度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孩子要什麼,我們就給提供什麼:
(1)“媽媽,我想要吃那個餅乾。”“好的,媽媽去給你買。”
(2)“媽媽,我想要買那個玩具。”“寶貝這麼可愛,媽媽當然會買給你呀。”
如果像這樣過度滿足孩子,等到孩子長大後,就會很隨意的去對身邊的人提出各種各樣的意見,他們會變得非常的不合群,融不進社交的圈子裡。
我們要想讓孩子感受到自己的愛,就使用好“無條件養育”的方法,也許可以輕鬆達成心願,促進親子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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