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小強(男)和小麗(女)原來是夫妻關係,小麗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小強生育一兒一女。離婚後,小強懷疑兒女非親生,並帶兒女去做親子鑑定,結果驗證了小強的猜測。小強將小麗告上法院。官司打贏了,法院最終判決小麗賠償小強精神損失費20餘萬元。唉!這真是贏了官司,輸了人生。
男方的遭遇讓人感到惋惜和痛恨。女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別人生兩個孩子,這種侮辱到男人靈魂深處的操作太可怕了。女方這是有多大的仇恨,寧願犧牲自己和孩子也要讓對方悔恨終身。
然而在法庭上,女方未提起對男方有什麼不共戴天的仇恨,真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就算退一萬步,即便男方有非常嚴重的過錯在先,女方在兩人關係上也有非常大的選擇空間,比如離婚、起訴、遠走他鄉等等。
為什麼要選擇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做法!為什麼要將子女牽扯進來!不管怎麼樣這兩個孩子是女方你生的吧,你為什麼要影響他們的未來!
從事實結果看,只能說明女方又蠢又衝動。與這種女人交往、結婚註定萬劫不復。
這件事給男同胞敲響了警鐘,不是每個女生心地都善良、情感都專一、都值得用一輩子去呵護、保護。大多女生品質都是很不錯的。
有渣男的同時也有渣女,渣女造成的傷害可能比渣男更可怕,上面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證明。
在人生關鍵點上一定要慎重,比如說結婚,大方向絕對不能錯,非關鍵不足可以先包容,以後慢慢磨合調整。
類似於小麗那種放蕩、不守婦道、思想怪異、不懂為人處世、墮落、惡毒、愚蠢的女人,即便擁有絕世容顏、性感婀娜,就算倒貼也不能往家帶,更不能發展為妻子。否則會被她帶入萬丈深淵,恥辱到骨頭渣渣裡、綠到靈魂深處。
婚姻有風險,生孩子需謹慎!小夥伴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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