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個新聞,一男子做了上門女婿7年,發文訴說自己的遭遇,孩子不能跟他同姓,吃飯不能上桌,身上也沒有超過30塊錢。同時他也吐槽說他的妻子是個媽寶,經常吵架。
可謂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書。
在我看來,該男子在結婚之時,就應該想清楚做上門女婿會是什麼樣的結果,也應該瞭解到他自己妻子的秉性是如何的。既然做出了這樣的選擇,其實也怨不得太多了,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當然了,妻子一家子在這方面也確實做得不厚道。吃飯不能上桌,這個習俗確實不大好,不管是在哪個地方,上桌同桌吃飯,至少是一家人之間相互尊重的基礎,搞這樣的特殊對待,著實讓人覺得不舒服。
而至於說口袋沒有超過30塊之類的,這個就另當別論了。根據後續的消息,該男子就是在家裡照顧孩子,那花銷就不會大,想來也是他妻子管理他的一種方式罷了。
但有一點始終是想不明白,既然女方家裡也並非大富大貴,該男子也還做上門女婿,按照常理,也屬實奇怪。難不成真的是墜入愛河無法自拔,最後什麼條件都答應了?
如今該男子帶孩子搬出去住了,後續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看完了這個案例,說到底,不管男女,還是得有屬於自己的積蓄,積累了足夠的資本,才能讓自己掌握主動權和更好的選擇權。
畢竟婚後的生活就是柴米油鹽了,而對於以前的卿卿我我,則會淡了許多。
而對於入贅還是嫁娶的方式,看每個人的選擇,但希望在做這些決定時,能夠全面瞭解雙方及家庭,也清楚其中的優劣勢,以免後悔不已。
與此同時,倘若能完全接納,那自然是最好了。但如果做不到親人般的相處,也保持最基本的尊重,我想也還不算是最壞的結果。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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