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圖/大唐
今天刊登一篇粉絲來信,期盼劍迷們一起幫他出出主意!
“兄弟,我離婚了。”
昨晚上接到老H的電話,聽到他電話裡的這句話,我有點驚訝了。
他是去年安置的,且是易地安置(注意是易地,不是異地)。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駐地安置,隨配偶安置。
“哥,怎麼鬧到離婚了?前段時間不是好好的嘛。”
“哎,當初就不應該聽你嫂子,在駐地安置,回老家安置多好啊。”
老H安置的事,我多少還是瞭解的。
老H是家中獨子,父母都在老家,身體不太好,母親又有病在身體,本來他想回去安置,一來是父母年齡大了,身邊得有個人照顧,二來是自己回老家安置,小縣城安置壓力小,待遇薪資也不錯。
可就是一個原因,他老婆反對他回去安置。
據說是因為覺得老H那個小縣城不咋地,再一個是因為他老婆覺得在駐地安置也不錯,一線城市安置,發展空間大,現在孩子也大了,又在駐地買房了,他老婆也是獨生子女。
為這事,兩個人吵過很多次,老H也做過他老婆父母的工作,最後還是因為他老婆,妥協了,安置到了駐地。
沒成想,因為安置的事,兩個人鬧離婚了。
老H在電話裡說了不少,也叮囑我,“兄弟,今年你也到了安置,可一定要想清楚,在哪兒安置。”
是呀,回哪安置,要不要轉業,也是我比較頭疼的事。
我的情況跟老H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我不是獨生子女,老家裡有哥姐。
我爸媽對我安置到哪,沒太多意見,尊重我的想法,她爸媽也是。
但是,房子,成了影響我到底是拿安置費還是要職位。
沒結婚前,我在老家買了一套房子,按揭貸款,當初想的是,找個老家的,然後結婚,到了16年後就安置到老家。
認識了現在的家屬,也是緣分,這裡就不說了。
我和我愛人感情很好,就是有一點,我們在駐地沒房子,現在住在她爸媽家裡。我老婆戶口屬於駐地城市下面的一個縣級市。
按照當地政策,買房是可以落戶的,商量後準備在駐地再買一套房子。
如果在駐地再買一套房子,可以把愛人的戶口遷到市裡,可以安置。回她那個縣級市安置,她不願意,我也沒想過。
可因為這件事,我爸媽有點不同意,說老家有新房,再買一套房子壓力多大,孩子也大了,需要花錢的地方太多了,等等之類的話。
她爸媽支持再買一套房子。
如果不要工作,退役費大約95w,到手70多w;如果要工作,轉業費也就不到30w。
說真的,我現在挺糾結的。一是糾結要不要在駐地再買房子?二是,糾結要不要工作?
不要工作,拿著退役費,就可以再買一套房子;要工作,就目前的經濟能力,首付款有了,可接下來兩套房子的房貸,著實有點亞歷山大。
媳婦兒說,“要不先租房子,不要工作,反正到時候找你哥在他公司安排一個工作。”
不要工作,行嗎?
我身邊很多已婚的戰友,到了安置年限,也有跟我一樣的困境。
安置地選擇在哪,在一定程度上決定未來5年轉業到地方幹得怎麼樣。
畢竟,選擇了安置地,意味著你今後所有的生活、關係、工作,都是圍繞“一畝三分地”來的,還有孩子的上學落戶,配偶隨調安置等。
不要工作,拿著錢回到地方,也是慌得一比,說不慌,不迷茫,那是假的,在部隊幹了10多年,所有的生活習慣,人際關係,經濟基礎,都是圍繞著這套衣服而來,一旦脫下來,從零開始,我做好了準備了嗎?
選擇安置?還是拿錢走人?
就算不為自己考慮,也得考慮一下父母妻兒老小。畢竟,在部隊時他們為我也付出了不少。
還有不到5個月的時間,就面臨退役了,16年的軍旅生涯,到最後,還在為一房,一工作揪心。
留給我思考的時間不多了,我得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