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記住末次月經,學會計算預產期。
(四十七)孕婦一般在懷孕18周-20周開始自覺胎動,在孕晚期應當學會胎動計數的方法。
(四十八)孕產婦患病應當及時就診,在醫生指導下服用藥物。需要緊急醫療救助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四十九)哺乳期婦女應當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五十)給嬰兒新增的非乳類食物應當多樣化,注意少糖、無鹽、不加調味品。
(五十一)嬰兒的咀嚼能力應當從出生後7個月-8個月開始鍛鍊,10個月-12個月可以培養嬰兒自己用勺進食。
(五十二)嬰兒體溫超過38.5℃,需要在醫生指導下采取適當的降溫措施。
(五十三)嬰兒發生腹瀉,不需要禁食,可以繼續母乳餵養,及時補充液體,避免發生脫水。
(五十四)數呼吸次數可早期識別肺炎。在安靜狀態下,出生後2天-2個月的嬰兒呼吸次數不超過60次/分,2個月-12個月不超過50次/分。
(五十五)避免嬰兒發生摔傷、燒燙傷、窒息、中毒、觸電、溺水等意外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