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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元春為什麼更喜歡黛玉,卻最終選擇了寶釵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反駁現在非常流行的一個觀點,即元春是在王夫人的要求下利用貴妃的身份來強制實行金玉良緣。

首先在前八十回裡,並沒有明確的王夫人支持金玉良緣的情節,更沒有王夫人支持薛寶釵嫁給寶玉的暗示。書中雖出現過幾次王夫人誇寶釵的話,也有薛寶釵和王夫人相處的情節,但王夫人和薛姨媽是親姐妹,是薛寶釵的親姨媽,薛寶釵去找自己的親姨媽閒聊,王夫人誇自己的親外甥女,都是極為平常的事情,和金玉良緣扯不上什麼關係。

最重要的是,若王夫人真希望薛寶釵嫁給寶玉,根本不需要求得元春支持。王夫人是寶玉的母親,古代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王夫人對寶玉的婚姻有著絕對的掌控權,若是王夫人真開口支持金玉良緣,旁人幾乎沒有反對的權利。此處肯定有人不服,反駁說論起孝道,王夫人需要聽從賈母的命令。

此事請從迎春的婚姻來看,“賈母心中卻不十分稱意,想來攔阻亦恐不聽,兒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況且他是親父主張,何必出頭多事,為此只說“知道了”三字,餘不多及。”可見賈母雖然不希望迎春嫁給孫紹祖,但因為這是賈赦的“父母之命”,所以並沒有多說什麼。反倒是賈政因為知道孫家不是好人家,故而多勸了賈赦幾次,但賈赦不聽旁人便也都沒了辦法。

迎春是賈母的親孫女,賈赦是賈母的親兒子,但賈赦做了決定賈母便連開口阻止都不會,這是因為古代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才是孩子婚姻的絕對掌控者。賈母作為更長一輩,不過按照禮儀來告知一聲,其實並沒有決定權。我想這也是賈母雖然支持寶黛,卻遲遲不幫黛玉說定的原因,不是賈母不說,而是賈母根本沒有決定寶玉婚姻的權力,所以賈母只能等,等賈政或者王夫人開口認定寶黛的婚事。

所以元春最終選擇寶釵,並非是受了王夫人的影響。對於元春而言,寶釵黛玉都是自己的親表妹,而作為個人來說,元春更偏愛黛玉的長相和性格,但最關鍵的是這個選擇並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來,而是按照最合適寶二奶奶的人選來。

比起寶釵,黛玉的第一大劣勢便是身體不好,黛玉初進賈府眾人便能瞧出她有不足之症,可見黛玉的病弱是直接表現在臉上的。後文齡官入宮,咳血所以連唱戲都唱不了。王熙鳳曾說起管家之人,黛玉是美人燈,風吹吹就壞了,黛玉並非沒有管家的才能,只是拖著病弱的身體實在無法操勞。

第二點,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黛玉的孤高性格可以得到元春的欣賞,但若論起適合當寶二奶奶的人來,這孤高自詡的性格便是一萬個不合適了。當管家人自然是需要圓融的,雖潑辣如鳳姐,說起話來也是圓滑動聽,誰也不得罪。

譬如你班上有兩個學生,成績是並列第一,第一個身體健康活力四射,和班上所有同學甚至每科老師都關係特別好。第二個嬌嬌弱弱的,因為成績好出言容易傷人,故而一部分同學很喜歡她,但另一部分同學很討厭她。平時你可能更心疼身體不好,說話雖然鋒利但頭腦機靈,作文時常驚豔到你的第二個同學,對第一個不怎麼言語,和你關係也並沒有特別突出的第一個同學沒什麼感情。但如今班上要選班長,你是支持第一個和所有人關係都好的同學,還是支持第二個你很喜歡的同學?你選的是班長,不僅僅要你這個班主任喜歡,更需要所以同學都信服,所以科目老師都滿意,你會選擇哪一個?

我想大家心裡都有答案了,元春也是如此,即便她個人更喜歡黛玉的長相才情和性格,但若是選寶二奶奶,還是處事圓融為人和善的寶釵更加合適,所以在端午的賜禮中,元春選擇了寶釵,這是元春權衡利弊之後的選擇,並非是受到了王夫人的影響。

至於寶黛的感情,在古代,婚姻會考慮門第,考慮雙方相貌,甚至考慮男子未來飛黃騰達的概率,考慮女子生兒子的概率,卻唯獨不會考慮感情。這一在我們現代人看來,新人步入婚姻中最重要的愛情,在當時卻是最無關緊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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