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要參與孩子的吵架。如今的孩子都是“獨苗苗”、“小太陽”,在自家一手指都動不得。在外面若是受了欺負,做家長的往往沉不住氣而參與孩子的爭吵,這是極不可為的事。任何一個孩子,都難免同夥伴發生口角。尤其現在多半都是獨生子女,為解脫孤獨感,孩子們都願意成幫結夥,湊到一起嬉鬧玩耍。
同時也就難免相互之間出現一些磕磕碰碰、犯規越界、侵害了個人利益的事,於是,就要發生一些“貓貓狗狗”式的衝突。正確的做法是,無論哪一方的家長,當孩子爭吵,甚至“搏鬥時”,應先立即讓雙方脫離接觸,然後再讓雙方自己陳述自己的理由,再耐心、公正地同他們講清道理。
遇有對方孩子蠻橫無理,也不應當場對其指責,把自己的孩子帶走,脫離同這種刁蠻孩子的接觸也就算了。為家長者,宜“胳膊朝"裡,彎”,忌“胳膊朝裡,彎”。特別要緊的是,要讓孩子“多作自我批評”,鼓勵“看誰的姿態高”。問題解決後,要讓孩子重新握手言和。對那些一時理不清、解不開的問題,也無須非要搞個“水落石出”。
最後孩子之間的爭吵衝突,一般都是非原則性的,不可能一方絕對有理,另一方絕對無理。再說,孩子畢竟是孩子,其情緒和情感具有陰晴易變的特點,這一會兒吵架打罵,轉眼又玩到一起了。當然,若是孩子真地受了欺負,也不必過於斯文,一聲不吭,但不可直接和別人的孩子繼續去爭吵。同對方孩子的家長交換意見,是極得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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