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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屬機動車,同樣需要定期年審,但有些車主只重視掛牌,不重視年審,認為掛牌後就萬事大吉,至於年審,被警察擋住了也不是大問題,大不了到時再年審,其實,這種想法是嚴重錯誤的,小編提醒你,摩托車一定要定期年審,否則你真的要後悔了。

自從今年6月份交管局實施“放、管、服”以來,對於摩托車而言,真是很方便的喜訊,摩托車在新車購買掛牌後,6年之內不用上檢測站檢測,只要每兩年到車管所年審就行了,但很多車主以為6年都不用年審,所以會忽視這個事,那麼,摩托車沒有年審會產生什麼後果?下面小編給你詳細分解一下。

1、如果摩托車脫審超過一年,屬於登出可恢復,那麼,只要車主買好保險,拿著行駛證去車管年審就可以了,摩托車手續一切恢復正常。

2、如果摩托車脫審超過三個年審週期,那麼就屬於登出不可恢復了。需要注意的是,三個年審週期關不代表三年,因為新車開始是2年一審,如果從掛牌後就從來沒有年審的話,那麼三個年審週期就是6週年以後就屬於登出不可恢復了。

3、登出不可恢復的摩托車怎麼處理?很多車主平時摩托車騎的也不多,又沒注意定期年審,到了登出不可恢復時,可能摩托車車況還很好,但摩托車手續已登出,就等於你的摩托車手續不正常一樣,又不能買保險,行駛上路交警又會查扣,所以,沒有辦法,只能拿著行駛證、登記證書、牌照去交警隊將牌照登出。因為有些地方如果不將牌照登出,將影響你購買下一輛車的掛牌。

4、當然,你也可以將摩托車賣給其他願意接盤的人,但是,因為手續已登出,所以,你賣給別人將無法過戶。那麼就必須簽訂好詳細的賣車協議,寫清楚摩托車狀況,並與買車人明確好責任,以後出任何交通事故與你無關。並儲存好協議。以後如果涉及到法律方面的事,要能拿出協議證明車輛已轉賣,所有事故與你無關。當然,如果你拿不出協議,後面的車主發生交通肇事後又無力償還,那麼你就要倒黴了,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雖然你也有權向後面的車主追償,可他已經沒有償還能力,你追償又有什麼用呢?

最後提醒所有摩托車主,年審和買保險,不但能提高風險的承擔能力,也能充分發揮好你摩托車使用價值,等摩托車手續登出了,浪費一輛好車實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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