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24日,由中國交通報、中國公路學會城市交通分會、城市智行研究院等科研機構、行業協會,聯合嘀嗒出行發起的“順風車行業標準課題研究集思會”第三期上線,議題為:如何理解順風車“線下交易”的風險與責任?
「“線下交易”遇事故 責任劃分引關注」
通過各個渠道的反饋收集,部分使用者在實際搭乘過程中會遇到車主以一些說法為藉口,要求乘客取消線上訂單,改為線下支付的情況;少數乘客基於重新約車浪費時間等方面的考量,同意了車主線下交易的要求,但在實際搭乘中卻遇到了車主更改路線、多拼、加價、未將乘客送達指定目的地等多種情況。不僅破壞了乘客的出行體驗,也給合乘雙方帶來了潛在危險。
於此同時,線下交易後的行程中,司乘雙方發生了糾紛或是安全問題,車主和乘客責任該如何劃分?平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這也是順風車使用者普遍關心的問題。
此次集思會議題的觀點共議共有四個角度,所有使用者不僅可以參與投票,也可以在評論區寫下不同的看法與建議,為順風車行業標準制定集思廣益,這四個角度分別是:
1、車主以營利為目的脫離平臺線下交易,已不屬於順風車行為,而是非法營運;
2、取消訂單,使用者與平臺即解除了合同關係,同時也失去了平臺提供的安全保障,使用者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安全風險;
3、乘客若被要求線下交易,不拒絕不投訴,仍選擇搭乘,也是一種對《順風車平臺公約》的違約行為;
4、若車主乘客雙方協商一致,可進行線下交易,哪那麼巧就會出事呢。
「專家熱議:順風車線下交易應屬非法營運」
“當部分司機利用順風車平臺尋找客源,教唆乘客進行線下交易,脫離平臺再進行多拼和盈利時,他的行為就已經悖離順風車的本質特徵,成為一種非法營運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專家表示,“我可以明確地給乘客建議:不要乘坐線下交易的車。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的車主已經不是在從事順風車合乘,而是在從事非法營運活動了。”
「平臺公約:乘客同意線下交易也屬違約行為」
對於線下交易行為,《嘀嗒順風車合乘公約2.0》中明確規定,嚴厲打擊車主誘導取消、線下交易、詐騙、逃避安全監控或違規行為。如被查證,車主將被扣除6分行為分並禁止接單3天。
對於乘客來說,在已知對方脫離平臺進行交易時,應拒絕合乘,同時要即時向平臺投訴。如果乘客依舊選擇合乘,不僅會給自己出行帶來安全風險,同樣也是一種違約行為。
平臺為所有車主和乘客的合乘均購買了保險,以及設有安全護航、一鍵報警、行程分享、車內錄音、行程監控、緊急聯絡人等安全功能,若乘客與司機脫離平臺進行線下交易,則相應保險無法覆蓋,安全功能也無法發揮作用。
不過,在脫離平臺交易的情況下,若因逃避安全監控造成違法行為,平臺依然會積極配合警方進行相應調查工作,讓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行業律師:取消訂單即解除三方合同」
那麼,車主與乘客脫離平臺進行線下交易後,發生安全問題責任該如何劃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規定,順風車平臺提供的是一種居間服務,因此,順風車平臺與司機、乘客之間形成的是一個居間服務合同關係。
交通運輸行業律師表示,“訂單一旦取消,意味著使用者與平臺解除了合同關係,平臺對使用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就中止了,使用者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安全風險。”
其他與會專家、學者及使用者代表也從各自專業角度闡述了觀點與建議,這些精彩觀點已在集思會第三期頁面上與所有使用者共同分享。
「共建行業認知 順風車迎發展新局面」
自7月份以來,中國交通報、中國公路學會城市交通分會、城市智行研究院等科研機構、行業協會,聯合嘀嗒出行上線的“順風車行業標準課題研究集思會”已順利開展兩期,共吸引超過1000萬人參與集思,超過75萬人參與投票。
在第一期討論“順風車車主和乘客,是平等互助的合乘關係,還是客運範疇的服務與被服務關係?”時,84%的使用者支援車乘雙方是平等互助關係。在第二期討論“合理順風車定價應秉持哪些原則”時,投票支援“順風車會額外耗費車主時間和精力,定價應讓廣大車主更有動力參與綠色出行”,以及“定價不應讓車主把順風車當作賺錢工具”這兩個定價原則的使用者,分別佔到93%和81%。
以上資料表明大多數使用者對於順風車的本質、順風車三方關係已有較為清晰的認知。而公眾的積極參與則表明,大家對於順風車行業發展極度關注,並願意為順風車行業標準制定貢獻一份力量。更有不少使用者表示,通過集思會也學到了不少順風車相關的專業知識,自己也樹立了“順風車三方安全觀”。由此可見,共享共建共治的順風車發展新局面已開始推動順風車行業步入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理想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