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年初,車險銷售也迎來了旺季,很多新手新車上路,為得到全面保障都會上“全險”。但是,出險後,對於保險公司的拒賠,有車主表現得既憤怒又無奈:“投保車險時辦理的是全險,出險後為什麼不賠?”發生這樣的理賠糾紛,大多時候是因為車主買車險時只顧著詢問汽車全險的價格了,而沒有注意看清全險的一些免賠情況。了解了全險的概念以及理賠範圍,能夠有效的幫助車主迅速理賠。
全險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
實際上,在眾多保險險種之中,並沒有“全險”這個詞,它只是對購買的險種比較多、保障比較全面的車險的俗稱。
全險包括基本險,基本險又稱主險,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險種之下,可以獨立承保的險種。除了國家強制投保的交強險之外,基本險部分包括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共四個獨立險種。選擇“全險”,則意味著投保全部四種基本險,確實可以有效預防損失。
附加險指附加在基本險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可以用相對較少的保費輔助基本險形成更全面的保險。平常所稱的“全險”中除了四種基本險外,一般還包括作為車損附加險的兩個險種:玻璃單獨破碎險與車身劃痕損失險。實際上,基本險附加險共有幾十種之多,且各家保險公司具體承保險種稍有不同。
汽車的全險包括哪些不計免賠條款?不計免賠條款分為基本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和附加險基本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投保不計免賠險,相應險種通過事故責任劃分確定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但是不計免賠條款並不適用全部險種,如保險條款中明確有責任免除和絕對免賠條款部分,則仍由被保險人承擔。
十種“全險”不理賠
對於全險中不理賠的情況也要了解。保險業相關人士指出,其實常見的十種“全險”不賠情形有:
1.撞到自家人的不賠;
2.車燈或者倒車鏡單獨破損的不賠;
3.找不到第三方肇事者的不賠;
4.水深處強行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的不賠;
5.車輛修理期間造成的損失不賠;
6.拖著沒保交強險的車出事故的不賠;
7.私自加裝的裝置不賠;
8.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
9.沒經過定損直接修理的不賠;
10.車輛零部件被盜的不賠。
專家提醒,所謂“全險”並非一個險種,只是投保了基本險、附加險常見險種及不計免賠險的“組合險”。即便投保了所有的險種,各險種理賠時也都存在一定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是不可能全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