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車主在高速開車時都會特別在意最高限速標準,怕一不小心超速了收到罰單。但是往往會忘記最低限速。
小型載客汽車高速最高限速120km/h,最低限速60km/h。如果低於60km/h的時速行駛會帶來很多麻煩。後面高速行駛的汽車距離較遠時無法判斷前車的速度,等到發現前車龜速行駛時剎車已經來不及了,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的發生。
那麼對於這些“龜速”行駛的車輛就沒有處罰標準嗎?根據相關規定顯示:
低速行駛是指在駕駛人、機動車、道路、環境狀況正常的情況下,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低於最低限速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違反此項規定車輛駕駛人將受到扣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結果。
也就是說在駕駛條件正常的情況下,如果駕駛車輛低於限速標準行駛的也將受到處罰。
在廣深沿江高速深圳市路段就新增了一批測速裝置,
專門抓拍"龜速行駛"行為!
若車輛在該路段行駛時低於60公里/小時
將被抓拍,並罰500元、記3分!
沿江高速道路通行條件好,車流量少,車速普遍較快,低速行駛對其他正常行駛車輛造成較大幹擾,容易導致擁堵,也存在較大交通事故風險及安全隱患。
所以告誡廣大車主朋友,出門在外開車不光要注意不要超速行駛,也要時刻留意不能“龜速”行駛哦!
規範行車才能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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